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干部談話制度四、談話的形式
(一)主導式談話。適用于宣布決定、部署工作、批評教育、安慰問候等內容。
(二)商討式談話。適用于啟發引導、提醒指點、解答疑難等內容。
(三)征詢式談話。適用于調查研究、了解情況、征求意見、交流思想等內容。
五、談話的原則和紀律
(一)要按照“全面、準確、適度”的原則,實事求是,增強針對性和說服力,力戒空談和無原則的夸大或縮小,并允許談話對象申述理由和看法。
(二)要尊重人格,以誠相見,以理服人;
(三)要從團結、鼓勵、幫助、教育的愿望出發,充分肯定成績,嚴肅提出問題,誠懇地批評錯誤;
(四)談話對象要端正態度,積極配合,袒露思想,明辨是非,對問題和缺點不掩飾、不回避、不推脫責任;
(五)談話要堅持黨性原則,禁止利用談話聯絡私人感情,建立依附關系。
六、實施談話的規則
(一)管人與管事相統一;
(二)集體談話和個別談話相結合;
(三)歸口談話和委托談話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