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相關工作制度部長辦公會議制度
一、部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由部長決定可隨時召開。部長辦公會議由部長或部長授權副部長主持。
二、出席部長辦公會議的人員為:部長、副部長、部務會成員、各科室(含聯系辦、企業工委、薦評中心。以下同)科長、主任。根據需要,有關同志列席。
三、部長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
、傳達貫徹中央、省委、市委、縣委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重要指導精神和交辦的重大事項;
、研究有關黨的建設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規定以及貫徹執行的措施,檢查黨的組織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研究討論向上級的重要請示、工作報告和部名義下發的重要文件;
、討論部度工作計劃、總結和階段性工作部署;
、檢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況、研究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設等問題;
、應由部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問題。
四、需要提請部長辦公會議研究的問題,各科室應在會議前兩天提出,辦公室協調、匯總后交部長或部長授權副部長審定,然后通知與會人員。
五、各科室擬提請部長辦公會議討論的問題,應事先與分管副部長研究,提出初步解決意見;擬提交會議討論的文件,須經分管副部長審閱。
六、部長辦公會議討論的問題,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印發領導和各科室。會議決定的事項,分管副部長要認真組織落實,承辦科室要迅速辦理。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各科室對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并及時向部領導匯報。
七、部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組織、記錄等項工作。
工作例會制度
一、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一般在月底進行。會議由部長或部長授權副部長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會的人員為:部長、副部長、部務會成員、各科室(含聯系辦、企業工委、薦評中心、老干部局、縣直工委,以下同)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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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三、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
、由各科室負責人分別通報本科室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和下月工作安排;
、部領導對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辦公室負責工作例會的組織、記錄等項工作,并負責對領導要求的督導落實。
請示報告制度
一、為確保機關工作高效運行,防止重要事項的壓誤、漏辦,特建立請示報告制度。
二、請示報告的主要事項
、上級組織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會議通知或要求辦理的事項;
、各鄉鎮、各部門發生的重大突發性事件;
、重要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對某項工作的安排、建議;
、部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的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