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黨委常委會議制度
更新:2023-09-14 17:23:10 高考升學網
公司黨委常委會議制度 一條總 則黨委常委會是公司黨委常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形式。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公司黨委常委會議的議事質量和效率,保證公司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中國產黨章程》和管理局黨委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條會議原則黨委常委會要堅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兩個文明建設一起抓,做到議大事、抓大事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三條會議內容公司黨委常委會議主要議定涉及全公司發展的重大生產經營決策和政策措施,黨的建設和干部問題,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職工隊伍穩定、企業文化建設、基層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等重大問題。主要內容有:、研究貫徹執行中央、上級指示精神的實施意見和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工作。、審議通過公司黨委常委會向上級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審議通過公司黨委常委會的重要決議、討論通過公司黨委負責同志涉及全公司政策性和原則性較強的重要講話稿。、討論研究公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包括兩個文明建設的度計劃、中期和長期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的投資、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公司改革、發展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的調整和制定。研究確定一個時期公司改革的指導原則、方針政策、總體方案和實施步驟。、研究公司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公司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懲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事宜。、研究公司機構的設置及變動。、討論、決定公司黨委管理干部的任免、獎懲和責任追究,研究決定公司所屬單位、部門領導班子和負責人的配備與調整,確定向上級機關推薦的重要干部。、研究紀律檢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對違紀干部的處理決定,就一個時期全公司的紀檢工作作出部署。、研究公司兩個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基層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就全公司一個時期的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宣傳工作、基層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學習型組織建設、人力資源工作作出部署,討論決定兩個文明建設總結表彰和獎懲等事宜。、研究公司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研究油區工農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的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研究工會、青團、人武、統戰、老工作、計劃生育中的重大問題,就有關工作進行部署。、對三級黨委和有關部門提請議定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或提出指導意見。、研究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研究需常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四條會議準備、提交常委會議討論的議題,會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常委同志如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匯報稿,提前一至兩天送公司黨委辦公室。、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向常委會議匯報工作。有關部門將匯報稿要提前天報黨委辦公室,由黨委辦公室按程序送黨委書記或分管常委審查閱批。、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對提交常委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匯總,根據輕重緩急程度提出初步安排意見,報給公司黨委書記(或主持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審定后,列入常委會議程。會議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常委同志。有些議題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盡量于會前印發給常委同志審閱并準備意見。、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黨委辦公室提前落實會場,安排好坐次,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材料,通知與會人等。五條會議組織、公司黨委常委會議由公司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書記主持),公司黨委常委出席。、公司黨委常委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會方能舉行。常委同志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常委同志參加的其他會議、活動如與常委會議有沖突,應服從常委會議。、公司黨委辦公室主任和會議議題涉及并需要到會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如主要負責同志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列席)。其他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由主持常委會的負責同志確定,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通知。議題涉及部門列席會議的同志,在其有關議題討論完畢后,即可退席。、公司黨委常委會議應嚴格按照議程和程序逐項進行,不得臨時動議。、公司黨委常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以及相關內容,在一定時限內屬于保密范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公司黨委常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有關職能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要按規定時限貫徹落實到位。黨委辦公室負責立項督查。、黨委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歸檔和處理工作。六條會議時間、公司黨委常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隨時召開。、公司黨委常委會每主持召開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每月組織二次中心組理論學習。七條附則、本制度由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 月 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