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殯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戶責任制
更新:2023-09-20 06:14:31 高考升學網
XX鎮殯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戶責任制 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XX市殯葬管理試行辦法》和《XX市殯葬管理規定》,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殯葬管理目標和任務,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XX鎮殯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戶責任制》,具體規定如下:一、干部包戶的原則:全鎮以村委會為單位分為個責任區個責任小區,鎮干部和村委會干部任小區責任人,并直接包戶,實行干部包戶責任制。 、鎮長對殯葬改革工作負總責,主管殯葬改革工作的副職領導負直接責任。鎮領導班子成員是各責任區的負責人,分包全鎮個責任區,負責協調、統籌各責任小區的工作,并向鎮長負責。鎮政府干部和村委會干部直接包戶,向責任區負責人負責。 、鎮衛生院、各村委會等單位及機關單位的黨員、干部、職工和學校教職員工有責任向責任小區的責任人提供有關情況,并對其負責。 、各機關單位的一把手是本單位的包戶責任人,并向鎮長負責。 二、包戶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包干戶的人員死亡、火化情況,對違反殯葬管理政策、法規的人和事及時向責任區負責人和鎮社會事務辦(民政辦)匯報,并主動上門做工作。 、宣傳貫徹有關殯葬管理政策、法規,確保責任小區內火化率達%以上。 、完成其他有關殯葬管理的工作任務。 三、獎懲辦法:(一)獎勵:、責任小區季度無出現土葬,火化及時,無瞞報、漏報、錯報死亡人員的,責任小區責任人可按鎮有關考核規定給予獎勵。 、責任區完成度任務,無土葬,火化率達%的責任區,在終發獎金時各責任小區責任人(即包戶的鎮、村干部)每人給予元的獎勵。 (二)處罰:、對只完成鎮下達的當火化任務數的%(不含%)以下的村委會(責任區),在村委會終考核時此項工作不能計分;完成當火化任務數的%村委會計分;對完成當火化任務數的%以上(不含%)而又達不到%的,以%為基數,每超個百分點計分。(例:某村委會完成當火化任務數為%,則該村委會終考核時殯改工作的考核分為分) 、對不能完成鎮下達當火化任務數的責任區,責任區的負責人和責任小區責任人(包括包戶的村干部),每人扣元。 、沒有及時發現人員死亡情況,造成死亡人員沒有實行火化造成土葬的,責任小區責任人(包括包戶的村干部),每例每人扣元。 、土葬后能落實起棺火化的,責任小區責任人(包括包戶的村干部),每例每人扣元。 、土葬后經包戶干部做工作能自行起棺和自理火化費的不獎不扣。 、每瞞報、漏報、錯報死亡人員的責任小區責任人(包括包戶的村干部),每人每例扣元。 、節假日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否則參照以上規定同等處理。 (三)為確保殯葬管理工作干部包戶責任制的落實,做到人員到位、任務到位、時間到位、獎罰兌現,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上至項每季度兌現獎罰一次。 四、匯報和檢查制度:(一)匯報制度:各責任小區責任人每月號前將責任小區上個月的殯葬管理工作情況向鎮社會事務辦(民政辦)匯報一次,各責任區負責人每個季度向鎮長匯報一次本責任區的工作情況。 (二)檢查制度:鎮殯改工作領導小組協同組織、紀檢、司法等部門組成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責任小區和責任人進行抽查,檢查結果直接上級鎮黨委、政府。如上級有檢查的,以上級檢查結果為準。 五、本規定從月日起執行。附:XX鎮殯改工作責任區責任小區及責任人一覽表 XX市XX鎮人民政府 二○○五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