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員帳款回收考核辦法
更新:2023-09-19 22:29:29 高考升學網
會計員帳款回收考核辦法 一條 為激勵各分公司會計人員,努力協助業務代表催收帳款,以加速帳款回收,并借以評核其帳款作業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二條 分公司會計人員應依應收帳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切實執行帳款作業,俾使該分公司每月的應收帳款比率保持在%以下,且無逾期帳款的記錄。并應逐日或每周提供分公司主管有關各業務代表未收款情況的資料,以確保各筆帳款的安全。 三條 凡各分公司達成月份業績目標,而其當月底的應收帳款比率(月底應收帳款余額/當月份的銷貨凈額)在%以下者,該分公司會計員應予獎勵如下:(一)月底應收帳款比率%以下者,獎金元。 (二)月底應收帳款比率%以下者,獎金元。 (三)月底應收帳款比率%以下者,獎金元。 四條 分公司會計員因努力協助催收應收帳款,而使該單位應收帳款比率連續個月維持%以下者,一律另予嘉獎一次。反之,若因帳款控制不佳,致帳款比率連續兩個月超過%以上者,則應予申誡一次的連帶處分。 五條 凡合乎前兩條規定的分公司,當月底止或三個月底止的逾期帳在筆以上,或其逾期帳款總額在人民幣元以上者,該分公司會計人員不予獎勵。但逾期帳經事先以書面呈報副總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應不列入計算。 六條 凡收回的票據,票期逾應收票據管理辦法的票面金額視為未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