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二)“零基累分考核”的計分!傲慊鄯挚己恕钡挠嫹址椒ㄍ到y考核一樣,即所有實行速率化考核的考核指標以零為基礎,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計疊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許目標值〉(以個百分點為上限)。
(四)扣分制考核計分。對不實行速率化考核的其他考核指標采取在標準分基礎上實行扣分,每個項目的扣分總和不超過標準分值,超出部分不再負扣,也不結轉下期繼續扣分。
(五)評估性考核計分。按條款執行。
六章責任追究與考核監督
十九條考核責任追究。按照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在全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見》的規定,對涉及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其追究程序和具體內容按有關文件執行。
二十條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行為中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有關程序對直接責任單位或責任領導給予責任追究,被追究的直接責任單位可以按照市局責任追究的范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在征收環節對稅款的征收、入庫、上解、提退等出現應征不征,征過頭稅或收人情稅、關系稅;混淆入庫級次,截留、轉引稅款;違規開設稅款過渡帳戶,貪污挪用稅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標準、超范圍提取代征手續費,巧立名目提退稅款等問題的。
.在管理環節對稅務登記、發票管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所得稅匯算清繳、出口退稅審批、減免、緩稅審批、停歇業戶管理、帳簿憑證管理、規范性文件的會簽把關、復審、復查等出現內外勾結參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明緩實欠、明欠實免以及損害納稅人權益等問題的。
.在稽查環節對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各環節工作出現人情選案,選而不查,查而不報,查多報少,追繳稅款不及時,不依法加征滯納金,應罰不罰,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等問題的。
二十一條稅務人員在行政管理行為中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二十條的有關程序對直接責任單位和有關領導及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在人事管理環節對人員錄用、干部任免、職務晉升、編制審批、人員調配、外事管理等人事工作中失職失察,甚至買官賣官等問題的。
.在財、物管理環節對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服裝制作、票證印制的管理、稅控設備的配置、大宗物品的采購、使用、管理,以及房產使用管理等方面資金失控、亂批亂支、揮霍浪費公款;亂拉資金、物資搞基建和福利;為企業、個體戶經商辦企業擔保;收受回扣等問題的。
.在日常工作督查、文秘、檔案等政務管理和后勤服務、后勤保障等事務管理環節等環節出現違反制度和規定行為造成后果的。
二十二條考核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