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機關工作規則一一七條閱辦密件應當在辦公室內進行,特別是絕密級文件和密碼電報不得帶出辦公室閱辦。在離開辦公室或者下班時,應當將密件整理、存放起來。
一一八條送發密件時應當封裝,并在封套上標明密級、編號,由收發人員專送機要通信局發出。絕密級文件和密碼電報應當派專車專人直接送達,并實行兩人護送制。
一一九條密件一般不得攜帶外出,如確需攜帶密件外出,要報經辦公室主任和局領導批準。
一二條凡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各類會議,要事先研究制定安全保密措施。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規定印制、分發、管理。會議結束時,應當收回秘密文件、資料。如從其他部門召開的會議上帶回秘密文件、資料,應及時送交局機關機要室登記和管理。
一二一條向其他部門、新聞單位(包括國稅機關的報刊)等提供稿件、資料時,必須嚴格審查,防止泄密現象的發生。因工作需要對外提供密件、內部資料時,要經辦公室主任和局領導審查批準。
一二二條國稅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的國家秘密,不得擅自引用和對外提供。確因工作需要引用或對外提供時,要經辦公室主任和局領導審查批準。
一二三條對密件要按照規定妥善保管,不得損毀、丟失。用于記錄密件收發、使用、清退、銷毀等情況的登記簿用完至少要保存,絕密件的登記簿用完后至少要保存。無保存價值的密件、資料(包括內部發行的書刊等),交由局機關機要室統一集中銷毀,不得私自作為廢品出售。
一二四條對在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或者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要給予表彰或獎勵。對泄露國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和情節嚴重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章信息化管理與應用工作制度
一二五條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一體化是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根本原則。根據一體化的原則,全市國稅系統要在堅持統一規劃、規范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功能齊全、協調高效、信息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的目標,理順信息化建設管理機制,對現有的數據信息、應用系統按照一體化的要求進行整合和建設。信息化建設要始終把握依法治稅、從嚴治隊、優化服務的方向,有計劃、有步驟的逐步實施,項目的設計、引進、研發、試點、推廣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集體研究后才能進行,杜絕隨意性。要強化it管控的機制,使人力資源管理、業績評估與信息化建設的中心任務同步協調。
一二六條要認真執行總局關于《稅務系統計算機類設備管理辦法》和《稅務系統網絡運行管理辦法》的有關制度規定,落實崗位職責,確保網絡正常、安全、穩定地運行。建立健全完整、規范的計算機硬件資源檔案及其運行狀況的信息資料。計算機設備檔案要與經費支出、固定資產管理作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一二七條要按照《xx市國家稅務局數據質量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在數據的采集、存儲、傳遞、處理、應用等環節加強數據質量管理,為信息應用提供客觀、真實、準確、完整的數據源,防范信息失真和相關的違規、違法行為。加強對數據質量的審計和對違規異常操作的監控、糾正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