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那么2023年山東最新差旅費報銷標準是多少,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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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國內差旅費報銷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31號)、《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的通知》(財行〔2016〕7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單位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教財廳〔2016〕5號)、《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抓好賦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教黨函〔2019〕37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各院(系、所、中心)、部(處)以及其他直屬、附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國內差旅費是指教職工及相關人員(以下簡稱出差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因公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差旅費實行憑據報銷和定額包干相結合的辦法。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因公出差包括行政差旅和業務差旅兩種差旅類型。
行政差旅是指各單位出差人員使用機關職能部門、直屬附屬單位部處運行經費因公出差,包括校本部、青島校區、威海校區、齊魯醫學院各相應部門(不包括從事教學科研活動為主的博物館、圖書館、山東大學科技期刊社、《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編輯部、《文史哲》編輯部、工程訓練中心、附屬中小學、繼續教育學院等單位)。
業務差旅是指各單位出差人員使用教學科研經費因公出差。
第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差旅費報銷審批制度。出差人員報銷應填寫山東大學差旅費結算單,行政差旅還應填寫《山東大學公務外出計劃申報單》(附件1)。差旅費報銷的審批權限如下:
(一)行政差旅費報銷,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差由所在單位其他負責人審批。
(二)業務差旅費報銷,由項目負責人審批。
(三)學校安排參加的培訓、進修學習的差旅費報銷,由項目負責人或組織(人事)等職能部門審批。
(四)調入學;蚪枵{到上級主管部門工作的差旅費報銷,由項目負責人和人事部門共同審批。
第六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因公出差報告制度。本著實事求是、厲行節約的原則,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七條出差人員對差旅費的真實性、合法性和相關性負責,各單位對本單位人員出差承擔審批和監管責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八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類別 | 交通工具 對應人員 |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飛機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
一類 | 1.院士及相當于院士的學者; 2.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一等艙 | 頭等艙 公務艙 | 憑據報銷 |
二類 | 1.正高級職稱人員; 2.五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人員; 3.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二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三類 | 其余人員 |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二等軟座、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一)符合一類乘坐交通工具等級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二)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業務差旅可乘坐一類交通工具。
(三)確因工作需要,業務差旅可選擇高于自身相應級別的交通工具,并按相應級別的上一級標準報銷,報銷時提供《特殊事項說明表》(附件2)。
(四)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火車6小時以上的業務差旅,可選擇自身相應級別上一級的交通工具。
行政差旅人員按照級別應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座的,但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經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乘坐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五)各類人員級別以學校人事部門認定為準。
第十條出差人員因公出差,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實際發生了交通費用的,須提供《特殊事項說明表》,據實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用。城市間交通費報銷金額按當次往返路程合理估計或不高于出差目的地與駐地之間按規定乘坐相應公共交通工具的票價確定。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因公出差,確因工作需要租車前往目的地的,報銷時須提供注明用車起止日期、出發地和目的地的租車合同(協議)或用車單,據實憑據報銷租車費發票。
第十二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三條因發生城市間交通費用而產生的訂票費、簽轉或退票費、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等相關費用可以憑據報銷。
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
第十四條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五條住宿費是指出差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六條學校參照國家有關文件,按照差旅類型制定分地區、分類別的住宿費限額標準。業務差旅住宿費限額標準見《山東大學國內業務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附件3);行政差旅住宿費限額標準見《山東大學國內行政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附件4)。住宿費按照差旅類型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報銷,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十七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可據實憑據報銷。
(一)住宿發票應注明住宿天數、人數、單價等基本信息,以便判斷住宿費是否符合標準,如因賓館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在發票上體現上述信息,出差人員應予以注明并簽字確認。
(二)對于參加其他單位舉辦的會議和培訓,舉辦方統一安排住宿且費用自理的,憑舉辦方出具的有效證明,可據實報銷住宿費。交納的會務費、資料費隨差旅費報銷。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八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出差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九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包干使用。發放基本標準除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外,其他地區均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二十條對于參加會議和培訓,舉辦方承擔伙食費用的,發放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舉辦方不承擔伙食費用的,按照出差自然天數發放伙食補助費。
第二十一條已由校外單位負擔伙食費用的,不得在學校重復領取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二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三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包干使用。發放基本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一)業務差旅,按基本標準發放市內交通費,并可據實憑據報銷往返常駐地、目的地至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間的市內交通費用。
(二)行政差旅,可選擇按基本標準發放市內交通費,或選擇據實憑據報銷往返當天的市內交通費用(含往返常駐地、目的地至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間等市內交通費用),不再領取當天的市內交通費補助。
第二十四條已由校外單位負擔市內交通費的,不得在學校重復領取市內交通費補助。
第六章 定額包干管理
第二十五條差旅費可以選擇實行定額包干管理,定額包干內容包括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六條出差行程形成完整閉環、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在5天(含5天)以內的,出差人員可選擇按差旅類型對應的基本標準定額包干。
第二十七條以下因公出差不可選擇住宿費定額包干:
(一)四級及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因公出差;
(二)因公出差行程中包含一校三地各校區;
(三)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公出差;
(四)參加會議、培訓等因公出差時,對方單位承擔住宿費。
第七章 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報銷差旅費時,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住宿費、機票費、會議注冊費等費用應使用公務卡、匯款等方式結算,原則上學校不再預借差旅費。
(二)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原則上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城市間交通費票據、住宿費發票等憑證。選擇住宿費定額包干的,可不提供住宿費發票。
差旅費報銷應遵循“一事一報”的原則,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時間段出差,需分別填寫不同的差旅費結算單。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訂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等),必須連同當次差旅費一起報銷,事后不得補報。
第二十九條出差人員應憑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發票領取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選擇住宿費定額包干的,可不提供住宿費發票。
(一)受邀參加學術會議、研討會、評審會、座談會,或與其他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合作等,憑對方單位承擔住宿費或城市間交通費的有效證明,按規定標準據實報銷相關費用,發放相關補助。
(二)未實行住宿費定額包干的下列情況,提供《特殊事項說明表》,可按規定標準據實憑據報銷相關費用,發放相關補助。
1.提供城市間往返交通費票據,無住宿費發票的;
2.提供單程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發票的;
3.只提供住宿費發票的。
(三)出差人員提供單程城市間交通費票據,須提供《特殊事項說明表》,按規定標準據實報銷相關費用,不發放相關補助。
(四)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式因公出差,提供《特殊事項說明表》,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用、住宿費,發放相關補助。
(五)師生開展野外調研、社會調查、考古挖掘、環境監測、氣象觀測、地質調查、工地勘察、海洋科學考察等工作,住在帳篷、農戶、船舶、廠礦、科研基地、考察站、監測站、農場、林場、學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費的,提供《特殊事項說明表》,據實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相關補助。
第三十條確因工作需要,到濟南遠郊區縣(濟陽、平陰、長清、章丘、萊蕪、商河等)出差且實際發生住宿、交通等費用的,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發補助。威海校區、青島校區出差人員到相應遠郊區縣出差報銷參照執行。
第三十一條確因工作需要租車前往目的地的,不發放用車期間(以用車起止日期為準)的市內交通費。
對租車所引起的安全等問題,由車輛出租單位及出差人員個人承擔。
第三十二條確因工作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或有關校外人員來校開會、交流、訪問或赴外地參加調研,報銷時須提供邀請函,按以下情況對照相應標準報銷差旅費:
(一)邀請來校開會、交流、訪問,且須由我校承擔差旅費的,可按對應標準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不予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二)邀請赴外地參加調研的,可按對應標準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個人原因前往其他城市的,需填寫《特殊事項說明表》,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于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锸逞a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發放天數扣除因個人原因前往其他城市的天數。
第三十四條因工作調動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對應標準予以一次性報銷。
第三十五條掛職鍛煉、支援工作、外派、駐京等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學生參與教學科研活動、實習實踐、社會調研活動發生的差旅費,按如下情況報銷:
(一)學生使用實習經費參加實習實踐活動,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學生使用其他經費參加教學科研活動、社會調研、學術會議、長期在外地協助科學研究等工作,伙食補助費及市內交通費發放標準由項目負責人在限額內核定,在報銷單上注明。
第八章 監督問責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出差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對本單位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預算及規?刂曝撠,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完整、合規。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一)單位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二)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三)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四)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五)轉嫁差旅費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學校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差旅費的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差旅費的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
直屬上級審查分管副院長核準財務人員審核
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審核并對此負責。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財政部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那么2018年山東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是什么?山東差旅費最新報銷標準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根據財政...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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