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養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動物類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誰都無法預測發生什么樣的情況,城市規范的基本規定就是要求養犬的公民,遛狗時需要拴繩,以免給他人造成傷害,或者嚇到兒童,那么欽州養犬管理條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欽州養犬管理條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條 為了加強犬類管理,防止狂犬病發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市(含建制鎮)規劃區、工礦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港口、機場和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為禁養犬區。
第三條 在禁養犬區內因科研、警衛等特殊需要養犬的,必須經縣級公安機關批準,領取《犬只準養證》后方能養犬。
在禁養犬區外的其他區域養犬的,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領取《犬只準養證》后方能養犬。
第四條 經批準養犬的,必須圈養或者栓養。禁止攜犬入公共場所(雜技犬例外)。所有準養的犬只,犬主必須遵照當地獸醫防疫部門安排,定期將犬只集中到指定地點,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免疫后發給免疫證,每年免疫一次,證件過期無效。每次免疫按規定在犬耳作標記。
第五條 疫區和非疫區之問建立聯防,防止狂犬病擴散。
凡經批準采購的實驗犬或其它用犬以及從外地來我區的船只、養蜂或其他職業的公民攜帶的犬只,必須取原地畜牧獸醫部門的《健康檢疫證》,并于入境后五日內向公安部門申報備案。
外貿、供銷、商業部門、集體或個體戶等應憑有效《犬只免疫證》、《健康檢疫證》(在禁養犬區交《準養證》),收購活犬(犬皮憑耳標)。無證鮮犬肉不準上市。
交通部門憑獸醫《健康檢疫證》辦理托運。
第六條 所有《準養證》、《免疫證》和《健康檢疫證》等各種證件不得轉借、冒用、涂改、偽造或買賣。證件損毀或遺失時,應向發證機關書面申述原因,申請換發或補發。
犬只死亡、出賣(或宰食),犬主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交回所有證件。
第七條 縣級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核發《犬只準養汪》時可以預收狂犬病免疫費,具體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犬主主動進行狂犬病免疫注射的,憑免疫注射證明辦理預交的狂犬病免疫費退還手續;不按規定進行狂犬病免疫的,預交的狂犬病免疫費不予退還,用于強制免疫或者捕殺違章犬。
欽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 欽州市養犬管理條例
第八條 無《犬只準養證》、有效《免疫證》和免疫標志的犬只,均屬違章犬,一律視為野犬。所有野犬及違章犬,城市(含縣城)由公安部門隨時或定期組織捕滅,農村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捕滅。
捕殺違章犬所需費用由犬主承擔。
第九條 有關部門對控制犬患的職責:
衛生部門負責供應人用狂犬病疫苗、抗狂犬病毒血清,進行預防注射、傷口處理、犬防知識宣傳,以及開展疫情調查和犬制食品的衛生監督。
公安部門負責對縣以上城市(含縣城)養犬的審批登記,組織處理違章養犬。
畜牧獸醫部門負責組織供應犬用狂犬疫苗,制發犬防工具,實施城鄉犬只免疫并標記,進行家畜狂犬病疫情監測,處理被咬傷的家養畜、禽和進出口犬只的檢疫和免疫工作。
第十條 貫徹執行本暫行辦法成績顯著者,各級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給予獎勵。
凡違反本暫行辦法者,如情節較輕,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治安處罰。情節較重或所養犬只致使他人傷、殘、死亡的,犬主須承擔被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觸及刑律的由政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在狂犬病發生的地、市、縣鄉要設立有衛生、農牧、公安等部門參加的控制犬患領導小組,負責抓好犬患預防控制工作。發生狂犬病疫情時,必須采取緊急滅犬措施及其它臨時措施,并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第十二條 本暫行辦法從自治區批準之日起實行,過去頒布的《布告》、《通知》與本暫行辦法有出入的,以本暫行辦法為準。
一、重點管理區內,一戶一犬(非烈性犬)。
1、申請人身份證(本市戶籍人口、年滿18周歲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本市居住證。
2、有效的獨戶住所證件。包括:“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主同意飼養的書面說明。
3、單位辦證須需提供單位主體資格證明、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件;養犬用途說明;看管犬只人員的身份證件;養犬管理制度,專門場所、安全圈養設施等(拍照上傳)。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
5、寵物的三張拍攝照片分別是正面照、左側照、右側照。
二、一般管理區內,養犬人持有效證件和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辦理養犬登記手續。
三、養犬登記為一次性登記。 養犬人應當在取得免疫證后五日內,攜犬只到公安機關確定的登記場所辦理養犬登記手續;也可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自主申請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登記。
四、外市依法登記的犬只,在本市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五、養犬人變更住所、聯系方式的,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提交變更后的有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
六、需要變更養犬人的,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提交變更后養犬人的有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
七、犬只死亡、走失、送交留檢場所的,養犬人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自主申請注銷,也可到免疫登記點辦理注銷。
認證流程
第一步:犬主在公眾號/APP上提交(犬主身份信息、地址信息、犬只照片、品種類型等,扶助/導盲犬需額外的相關證明材料,選擇領取犬只登記標識的免疫點);
第二步:公安人員對犬主提交的信息進行審核;
第三步:審核通過后,犬主前往選擇的免疫點領取犬只登記標識;
第四步:免疫點工作人員發放犬只登記標識、并提交犬只登記標識信息,系統自動生成電子養犬登記證;
第五步:養犬登記辦理成功,犬主可自主選擇是否打印養犬登記證。
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了加強犬類管理,防止狂犬病發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市(含建制鎮)規劃區、工礦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港口、機場和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為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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