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養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動物類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誰都無法預測發生什么樣的情況,城市規范的基本規定就是要求養犬的公民,遛狗時需要拴繩,以免給他人造成傷害,或者嚇到兒童,那么鄂州養犬管理條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鄂州養犬管理條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促進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犬只的飼養、免疫、登記、經營、收容留檢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軍用犬、警用犬、導盲犬、扶助犬以及動物園、科研機構等單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飼養犬只的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養犬管理實行養犬人自律、政府監管、基層組織參與和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本市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域養犬管理。
重點管理區是指本市中心城區以及由市公安機關劃定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區域。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重點管理區的具體范圍向社會公布。
一般管理區是指重點管理區以外的區域。
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含葛店開發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將養犬管理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理的內容,建立養犬管理協調工作機制,組織、指導、監督和保障養犬管理工作,協調解決養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實施聯合執法,并將養犬登記、電子標識植入等養犬管理相關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城市管理執法等部門做好轄區內養犬管理工作。
第六條 公安機關對養犬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養犬登記、建立養犬管理信息系統、監管犬類留檢場所等工作,依法查處無證養犬、飼養犬只干擾他人生活、放任或者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等違法行為。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流浪犬、狂犬的處置工作,查處飼養犬只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和風景園林綠化等相關違法行為。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犬只的免疫、檢疫和防疫,依法實施犬只診療許可,查處未按照規定對疫犬、死亡犬只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等行為。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犬類引起的危害人體健康相關疾病的防控、監測、預防宣傳,以及狂犬病暴露后預防處置、狂犬病人診治的監督管理。
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交通運輸、財政、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司法行政、文化和旅游等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七條 鼓勵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召集村(居)民會議,制定本區域內有關文明養犬、遛犬區域等事項的養犬自律公約,并組織實施。村(居)民委員會可以根據相關自律公約設立相應的環境衛生設施以及告示牌。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加強物業區域內養犬管理,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宣傳,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區養犬數量、種類等相關信息臺賬,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為。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城市管理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以及狂犬病防治等宣傳教育活動。
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強文明養犬宣傳教育,加強輿論監督,引導養犬人依法養犬。
鼓勵動物保護、志愿者服務等社會組織制定行業規范,開展公益性宣傳培訓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法養犬行為有權進行勸阻,并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者直接向有關部門投訴和舉報。有關部門接到投訴或者舉報后應當及時處理,將處理情況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
第二章 犬只免疫與登記
第十條 本市實行犬只強制免疫制度。養犬人應當在犬只出生滿九十日起十五日內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的動物狂犬病免疫接種點接種狂犬病疫苗,并領取省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監制的免疫證明。已經取得免疫證明的,養犬人應當在免疫有效期屆滿前,再次對犬只進行免疫。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合理設置動物狂犬病免疫接種點,指導、督促動物狂犬病免疫接種點建立犬只免疫數據庫,及時匯總、整理犬只免疫信息。
第十一條 重點管理區實行養犬登記制度。養犬人應當自取得犬只初次免疫證明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養犬初始登記。登記有效期為一年。養犬人應當在登記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申請辦理年度登記。
一、重點管理區內,一戶一犬(非烈性犬)。
1、申請人身份證(本市戶籍人口、年滿18周歲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本市居住證。
2、有效的獨戶住所證件。包括:“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主同意飼養的書面說明。
3、單位辦證須需提供單位主體資格證明、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件;養犬用途說明;看管犬只人員的身份證件;養犬管理制度,專門場所、安全圈養設施等(拍照上傳)。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
5、寵物的三張拍攝照片分別是正面照、左側照、右側照。
二、一般管理區內,養犬人持有效證件和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辦理養犬登記手續。
三、養犬登記為一次性登記。 養犬人應當在取得免疫證后五日內,攜犬只到公安機關確定的登記場所辦理養犬登記手續;也可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自主申請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登記。
四、外市依法登記的犬只,在本市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五、養犬人變更住所、聯系方式的,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提交變更后的有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
六、需要變更養犬人的,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提交變更后養犬人的有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
七、犬只死亡、走失、送交留檢場所的,養犬人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自主申請注銷,也可到免疫登記點辦理注銷。
認證流程
第一步:犬主在公眾號/APP上提交(犬主身份信息、地址信息、犬只照片、品種類型等,扶助/導盲犬需額外的相關證明材料,選擇領取犬只登記標識的免疫點);
第二步:公安人員對犬主提交的信息進行審核;
第三步:審核通過后,犬主前往選擇的免疫點領取犬只登記標識;
第四步:免疫點工作人員發放犬只登記標識、并提交犬只登記標識信息,系統自動生成電子養犬登記證;
第五步:養犬登記辦理成功,犬主可自主選擇是否打印養犬登記證。
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養犬行為,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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