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是指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物業可大可小,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筑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
亮點一:水電氣表維修保養費由專業經營單位承擔
新實施《條例》中最受人關注的是水電氣表的維修保養費用不再由業主掏錢,而是由專業經營單位承擔,專業經營單位可以將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等事宜委托給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按照委托合同向專業經營單位收取報酬。
亮點二:小區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為緩解小區停車位緊張的問題,《條例》還規定,小區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停車位不足的,小區條件允許并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新劃定車位用于業主停車,小區車位,業主享有優先購買租賃的權利。
亮點三:首次業主大會,街道辦組織,開發企業承擔費用
此前,我市大量小區建成后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的權益很難得到充分保護,致使業主和物管企業間的矛盾日益加劇。根據《條例》規定,今后我省將要求街道辦事處組織、指導、協調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設立,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業主大會籌備組工作經費和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經費由開發商承擔,未按規定報告申請設立業主大會,或不承擔籌備組織和首次業主大會經費的,可處5萬元至15萬元罰款。
亮點四:業主委員會責權利分明
當前,我市少數業主委員會對物業管理中的財產維護意識、公共責任意識,淡漠不清,認識曲解;業主委員會的角色缺位、錯位、越位,業主大會要么不成立,要么成立后的矛盾反而更加難以化解,既不利于物業管理健康有序發展,也不利于社區建設,甚至影響到當地穩定。《條例》在《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原則規定和精神范圍內,從二十九條至三十二條明確了業主委員會的議事和決策范圍,細化了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執行機構的責任和義務。
亮點五:化解矛盾創舉多
物業管理中遇到的問題極易造成鄰里糾紛和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的對立情緒,而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各方當事人的參與、協商,可以充分發揮社會大調解的功能,協調問題,化解矛盾,是一項很好的創舉。《條例》第五條明確了聯席會議應當由物業管理區域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召集,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居民(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專業經營單位等參加。
物業:暫不會提高物管費
樂山鴻揚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楊先生告訴記者:“《條例》中的規定是為了更好地規范物業和業主的權利與義務,維護雙方的利益,將物業服務更市場化標準化,而不僅僅是停留在開放商后續服務的層面!
綿陽海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劉女士則說:“《條例》剛實施,業主都還沒有體會到好處,還不會調價。只有業主滿意了,增加物管費才有站得住腳跟的理由,并且要通過業主的表決才能實施。”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