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的體檢結論如果有必要再作復檢的,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開具介紹信后由專人帶到中山市人民醫院復檢。
為確保我市體檢數據按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復檢結果截止更正日期為6月20日。若考生未按復檢規定的時間、地點或自行檢查的,復查結果無效。
三、宣傳教育
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考生遵紀守法的教育,提高考生對體檢工作的認識。教育考生要按照規定依時參加體檢,服從體檢工作人員的安排,做到在體檢場所不喧嘩、不嬉戲,家長不陪檢。考生要自重自律,凡發現考生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該考生的體檢資格,并將其行為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考生不按照指定的體檢醫院和復檢醫院體檢,其體檢結果為無效結果。
四、考生體檢守則
(一)認真填寫《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中應填寫的部分,字跡要工整?忌灻宦捎煤谏炞止P,考生必須如實用2B鉛筆涂黑“既往病史”相應欄框。嚴禁將“體檢卡”皺折、卷曲、污損,要保持平整清潔。
(二)考生體檢卡上所有項目檢查結束后必須將體檢卡交總檢處,方可離開體檢場,全部項目體檢結束前不得擅離體檢場所。
(三)考生必須在報名所在地參加體檢,并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安排并公布的招生體檢時間,準時到達指定的地點接受體檢。凡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體檢點或私自到非指定的醫院體檢的材料一律無效。
(四)考生進入體檢場所后,應服從帶隊人員的指揮,誠信參檢,不弄虛作假,不冒名頂替、找人代檢或通過各種關系走后門、徇私舞弊,違規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考生如對體檢工作有意見時,應通過帶隊老師進行反映,考生不得直接與體檢醫生或醫務工作人員接觸,更不能影響正常體檢工作的進行。
(六)若考生體檢中某個項目結果有異常,醫生建議到醫院進一步檢查后下結論,考生需聽從醫生安排到醫院確診。
(七)因遺漏、錯填體檢項目,以及身高、體重等簡單體檢結果與客觀實際不符,由考生本人提出復查申請,報名點中學匯總后經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同意,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查,復檢結果經主檢簽字確認后,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更改。此類復檢結果上送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
復檢后仍有異議者三天內再書面向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終檢申請,統一組織終檢。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委托市人民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裁定。如有必要復檢者、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指定開具介紹信后由專人帶到市人民醫院復檢,否則復檢結論無效。
五、體檢項目與收費
根據中山市醫療收費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