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為更好的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個性化人才培養提供更寬廣的空間,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根據《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廣石化院〔2014〕9號)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轉專業的原則與條件
第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在讀一年級全日制本科生及?粕
(二)政治表現好,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富有上進心;
(三)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四)學習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前30%。
第二條 下列情況申請轉專業屬于特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不受第一條第四款所列條件限制:
(一)學生入學后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二級甲等及以上的醫療單位檢查,學校醫務所審核,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二)學;驅W院根據需要調整專業時,要求轉專業者;
(三)休學期滿復學時,原專業因停招等原因無相應專業年級復學者。
第三條 退伍學生轉專業,按《應征入伍及退伍學生學業安排工作條例》執行。上級規定允許轉專業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正在休學、保留學籍者;
(二)已達到退學條件者;
(三)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者;
(四)無正當理由拖欠學校教育費者;
(五)藝術、體育類專業轉入非藝術、體育類專業,或非藝術、體育類專業轉入藝術、體育類專業;
(六)高考文科生轉入不招收文科的理科類專業,或高考理科生轉入不招收理科的文科類專業;
(七)已有一次轉專業者。
第五條 轉專業學生人數的控制
各專業轉出學生不超過該專業年級在校學生數的8%,各專業轉入學生不能超過該專業年級在校學生數的20%。各院(系)在每學期第十八周將轉入名額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在教務處網頁公布。
第六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涉及學生的學業、在校表現和學籍管理,各院(系)應成立由院長(系主任)為組長的審核小組,研究制定本院各專業的轉出、轉入條件,對轉出、轉入學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原則上轉入院(系)對轉入學生要組織考核;當申請轉入的學生人數超過轉入可接納人數時,轉入學院(系)必須組織考核?己讼嚓P事項由學院(系)制定方案并實施。
第二章 轉專業受理時間及程序
第七條 受理轉專業的時間為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第二學期末只受理相同學科門類相近專業的申請。教務處負責組織轉專業工作。
第八條 轉專業受理程序: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于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第十八、十九周按要求填寫《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轉專業申請表》,連同相關材料交到所在學院(系)進行資格審核。
(二)申請人所在學院(系)審核
各院(系)轉專業審核小組于第一學期末或第二學期末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同意轉出的,填寫《轉專業學生轉出資格審核匯總表》,同時出具學生的在校表現證明和成績單,于第二學期或第三學期第一周周一送至教務處;對不符合條件或不同意轉出的,應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教務處初審
教務處對各學院(系)上交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于第一周內將申請送至轉入學院(系)。
(四)轉入學院(系)考核審批
轉入學院(系)對轉入學生進行考核審批,擇優錄取,并于第二周內將審批結果返回教務處。同意接收的,將申請材料和《轉專業學生轉入審核匯總表》報送教務處;不同意接收的,注明拒收原因后,將申請材料退回轉出學院(系),由轉出學院(系)通知學生本人。
(五)復核、公示與審批
教務處對轉入學院(系)同意接收的轉專業學生材料進行匯總和復核,根據審核結果,送分管校長批準,并向全校公布審核意見。公示有異議的,將申請材料退回轉出學院(系),由轉出學院(系)通知學生本人。
(六)發文公告
學校正式發文公告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學生所在學院(系)按文件通知獲準轉專業學生辦理相關異動手續。
第三章 轉專業學生的學業管理
第九條 轉專業學生由轉入專業所屬學院(系)管理,按轉入專業和年級學費標準交納學費,學籍檔案由學生原專業所在學院(系)移交轉入學院(系),同時學生原所在學院(系)必須備份。
第十條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修讀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未修讀的學科基礎課必須補修,如果原專業已修課程的要求等同或超過轉入專業的,則課程成績和學分有效。
第十一條 轉專業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的期末考核。無故曠考,或期末考試成績達不到本條例規定的轉專業條件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中若有與《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廣石化院〔2014〕9號)不相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華南地區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廣東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學建設高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校地處中國南方最大的石化生產基地和水果生產基地、美麗的海濱城市——廣東省茂名市,占地面積135.96萬平方米(約2040畝),分官渡、西城、光華3個校區。
學校1954年創校,秉承“崇德、博學、求實、創新”校訓,堅持“因油而生、為油奉獻”辦學理念,弘揚“艱苦奮斗、求實獻身”學校精神和“聽黨召喚、為國奉獻;艱苦創業、忠誠擔當”的廣油“西遷精神”,培養了大批管理精英、技術骨干及各類應用型人才,遍布全國各地石油化工行業企業和各級政府機關、科研院所、教育行業,為石油石化行業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是石油石化行業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人才培養
面向全國27個省(市、區)招生,從2005年起與清華大學、太原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和英國林肯大學等67所高校聯合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
擁有4門國家級一流課程(石油煉制工程、化工儀表及自動化、石油化工工藝學、化工原理),省一流本科課程27門。
擁有3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2個省級協同育人平臺(石油化工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協同育人平臺、突出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的協同育人中心),3個省級(示范性)產業學院,10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9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示范基地),10個省高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4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學基地,2個省級科產教融合實踐教學基地,7個省級示范性教師教育實踐基地。
近年來,獲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4項、二等獎6項。
師資隊伍
具有正、副高職稱人員519人,博士、碩士學位人員1181人。近年來,自主培養了1名俄羅斯自然科學院、工程院院士,1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才,2名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獲得者、2名珠江學者。擁有“雙聘院士”、中國科學院“”“863計劃”首席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芙蓉學者、楚天學者、龍江學者、珠江學者等一批高層次人才;廣東省高!扒О偈こ獭笔〖壟囵B對象7人;廣東省特支人才、揚帆計劃緊缺人才及高層次人才等50人,廣東省本科高校教學名師3人,廣東省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6人。
一批教師榮獲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學名師和省勞動模范、教學名師、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稱號。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24 11:0:21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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