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維護學校教育公平環境,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教學〔2014〕1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茖W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粵高教〔2015〕12號)、《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深職院〔2009〕108號)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轉專業條件和范圍
轉專業是指由統一招生錄取的專業轉入其他專業的學籍變動的行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參加統招的成績達到擬轉入的專業錄取分數;
2.因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在本專業就讀,需要疾病救濟的;
3.確有專業特長,轉專業后能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
4.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
5.各類教學改革需要(如大類招生分流,創新班選拔等);
6.高年級轉入低年級在讀學生。
第二條 轉專業時間和申請
1.轉專業申請時間
新生轉專業:每學年第一個學期的第16-17周內接受新生的轉專業申請。
高年級轉入低年級:每學年第二個學期第16-17周內接受高年級轉入低年級的轉專業申請。
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時接受轉專業申請。
各類教學改革:根據教改的進程統一批量受理。
2.填報申請及其證明材料
學校在接受申請前公布各專業可接收的學位名額。
學生在申報期內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可以填寫1-2個備選專業,以便在主專業沒有名額時調劑到備選的專業。轉出學院審核學生的轉出原因和資格后,由轉入學院審核轉入條件和資格,并對因病和專業特長轉專業學生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真實性審查。
因疾病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僅限于轉入分數相近的專業,同時需出具三甲醫院的醫學診斷證明。因專業特長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三條 轉專業審核與公示
對于新生轉專業和高年級轉入低年級專業的申請,由教務處對通過初審的申請材料組織復審。對因病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由學校組織復查。對因專業特長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由轉入學院進行考核或測試;相關學院須成立考核機構,確定筆試試題或面試考核方案,組織實施考核與測試,集體評定并將相關材料歸檔,確保操作程序公開、公正。
通過復審的申請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并做出是否同意的結論,并在校園網進行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由學校紀檢部門專責受理實名舉報和申訴。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學校在下學期初予以辦理轉專業,同時簽署公文上報省廳在學信網予以變更。
第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許轉專業
1.招生時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定向生、國防生、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學生;
2.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錄取學生;
3.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學時)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學生;
4.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狀況不正常的;
5.在校期間原則上已有一次轉專業的;
6.在校期間凡是受過校級處分或有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課程不及格;
7.未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不能轉到統招專業,如免試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港澳臺單獨招生等。
第五條 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轉專業工作涉及的各環節,凡是有虛假材料、偽證和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依據《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教學、行政責任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追究直接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有相關違規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轉專業資格,并依據《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處分,并載錄誠信檔案。
第六條 附則
新疆、西藏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學生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確定轉專業條件和范圍。
對突發事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經初審、復審后交學校做專題研究。
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深職院〔2015〕41號)同時廢止。
院系名稱: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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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學院 | 軟件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嵌入式技術與應用、軟件測試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等 |
電子通信學院 | 移動通信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通信技術、微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等 |
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網絡系統管理等 |
數字媒體學院 | 電視節目制作、動漫設計與制作、游戲軟件、電腦藝術設計、計算機多媒體技術等 |
應用外語學院 | 商務英語、文秘(中英文)、旅游英語等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與制造、智能控制技術、智能產品開發、特種加工技術、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等 |
商務管理學院 | 電子商務、物流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工商企業管理等 |
財經學院 | 會計電算化、投資與理財、金融管理與實務、財務信息管理等 |
交通與環境學院 | 建筑工程管理、汽車電子技術、室內檢測與控制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環境工程技術等 |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名單:軟件技術、移動通信技術
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重點建設專業:軟件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子商務、通信技術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項目認定骨干專業:信息安全與管理、環境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投資與理財、軟件技術、物流管理、嵌入式技術與應用、微電子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
國家骨干校重點建設專業:軟件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子商務。
省級示范校重點建設專業:計算機控制技術、游戲軟件、金融管理與實務。
國家教學資源庫主體建設專業:計算機網絡技術
國家級重點建設專業:軟件技術
省級示范性專業:軟件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電子商務、金融管理與實務。
省級重點專業: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
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電視節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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