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今日說法觀后感1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里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督袢照f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么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么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么不能這么想,又怎么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只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么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松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八年級今日說法觀后感2
自古有云:“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我們是新世紀的少年,在家長的關懷下,在老師的教導下、在法律的保護下、健康的成長。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學法。
倡導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強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入學習宣傳《管理守則》,《文明守則》等,不斷提高文明道德水平,增加自我保護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堅持同封建迷信,反科學,偽科學和邪教做斗爭。
和諧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觀念,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狀態,也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點。實現和諧,是古往今來人類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而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構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也將是一個永恒的主題。
構建和諧校園需建立需要建立好的學風、好的校風。我們要倡導一種蓬勃向上的團隊作風,一種腳踏實地的學習精神,將學風建設的目標指向“理想、團結、自強、成材”。一種團結奮進的班風和刻苦勤奮的學風能促使個人在良好的環境中成長。好的校風如春風化雨,不聲不響地吸引每個學子奮勇向前,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風積極向上,從而打造和諧的教育氛圍。而作為中職生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更要善于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
任務是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構建和諧校園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任前方荊棘叢生我們將持之以恒。茫茫學海中,我們要做勇敢的水手,乘風破浪、共赴前程。青春的腳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歲月需要知識的滋養。讓我們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諧校園的彼岸前行。
用我們的智慧和勇氣揚起理想的風帆,用我們的青春和生命奏響時代的強音。當我們拋棄了迷茫,把握了航向。當我們共同努力,不懈地搖槳,和諧校園的樂章終將奏響。
八年級今日說法觀后感3
20--年4月26日,安徽六安陳臺小學4名小學生在同學游玩不慎落水的生死關頭,毫不猶豫伸出4雙小手,聯手搶救同學,不幸也落入深深的河水之中。而且在其他同學把他們搶救上來后,4個人再次手拉手去挽救最早落水的張猛同學,最后不幸遇難。事情發生后,安徽省禮貌辦接到了當地禮貌辦的報告,第一時間了解了孩子們的救人事跡,表示:這種精神值得學習,但為了未成年人的安全,不鼓勵未成年人救人。邰冬、張義虎、文鵬、張克奧和其他同學用幼小的生命,微弱的力量,驗證了社會的良心,展現了時代的精神。他們見到同學落水,不顧自己也不太會水,毅然伸出援手,已然令人感動,個性是在自己脫離危險后,繼續留下來搶救先前落水的同學,最終不幸遇難,就更令人心碎。救人的少年離我們遠去了,但他們舍己救人的行為應是令人敬佩和令社會感激的。我還應記得2004年7月14日,黑龍江省七臺河市16名中學生勇救落水同學,李全瑞、徐忠寶、李劍明、李澤金、王丙玉等5位同學獻出了生命;2009年10月24日在古城荊州,長江大學10多名大學生營救兩名落水少年,陳及時、何東旭、方招等3名大學生英勇獻身。
這些小學、中學和大學生們見義勇為,舍已為人的行為,最大的受益者不僅僅是被救的人,而是全社會。因為他們用自己的行動詮釋了良好社會風氣如何養成,社會的道德體系如何維護。用他們的行為叩問當前社會的一些領域、一些企業和個人,制造毒牛奶、毒豆芽、染色饅頭、瘦肉精等置法律于不顧,置道德于失范,是非善惡不分、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義、見利忘義時有發生,甚至以權謀私、腐化墮落成為社會公害。我們不禁要問,對照這些同學,我們應如何走向明天。他們的人生還沒有完全展開,但他們把正義和道德看得比生命更重要,這才是我們應對未來的保障。
同時,這還是一宗關于留守兒童自身安全的案例,雖然是個案,但卻引發了人們對這些孩子生存狀況的深切關注。留守兒童問題是近年來出現的一個新名詞。隨著政治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在廣大農村也隨之產生了一個特殊的未成年人群體,即為留守兒童。據了解,截止2009年底,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約為5800萬人,其中14周歲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為4000多萬人。調查顯示,父母外出打工后,與留守兒童聚少離多,溝通少,遠遠達不到其作為監護人的主角要求,而占絕對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諸多不盡人意之處,這種狀況容易導致留守兒童“親情饑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現偏差,學習、生活和安全受到影響。要求社會、學校和家庭全方位地關心他們、幫忙他們,尤為重要。還有,我們在相關報道上讀到安徽省禮貌辦的負責同志表示:這種救人的精神值得學習,但為了未成年人的安全,不鼓勵未成年人救人。其中,我認為“為了未成年人的安全,不鼓勵未成年人救人”值得商榷。我明白,在某種程度上,他的話是有道理的。因為未成年人往往不明白判定行動的危險性和難度。但在現實中,你還要告訴孩子就應采取什么辦法來搶救同學。試想,假如你的孩子應對危險的時候,他或她的同學就在旁邊,一句
“不鼓勵未成年人救人”,是不是告訴大家直接放下搶救。反過來,當一個人看到同學處于危險當中,自己首先想到不是救人,而是其它,你不覺得這個社會太可怕了嗎《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道德是一個民族素質的靈魂和核心,而見義勇為、舍己救人是道德修養的最高境界。這種精神正是我們社會所需要弘揚的,4名少年英雄再次給我們樹立了榜樣。
八年級今日說法觀后感4
《今日說法》節目主持人講了一個發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生命危險時,另外一位大約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后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制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了出來……
看到這里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怎么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現代的社會,是一個既有權力膨脹、權利不張,又有道德失落、人格異化的轉型社會,許多人民群眾對法律上存在著疑問甚至迷惑不解!督袢照f法》通過對當今社會所關注的法律焦點問題深入詳實的采訪和細致透徹的分析,讓中國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觀的感知法律,也讓法制二字更貼近每一個人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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