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上半年個人幫扶工作總結為推進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脫貧奔小康目標,扎 實做好個人結對幫扶工作,根據鎮委鎮政府的統一工作部 署,本著“識別到人、幫扶到戶、落實到位”的要求,積極 轉變角色定位,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深入田間地頭,深入百 姓家中, 深入開展幫扶工作, 現將上半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一、吃透政策,提升精準扶貧能力 脫貧攻堅成效好不好,關鍵要看政策是否得到落實。而 吃透政策是細化政策、落實政策的前提條件,通過翻閱扶貧 的相關政策法規,不折不扣地把脫貧攻堅的政策精神領會到 位、貫徹到位、落實到位,從思想的源頭上把精準脫貧工作 做實做透,為打贏這場硬仗提供思想保障。從“兩不愁、三 保障”到貧困標準、貧困對象申請條件及扶貧措施,再到貧 困對象退出條件和程序、鞏固提升等相關政策,在逐字逐句 認真學習領會,真正弄清楚“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 及“如何退”等關鍵問題,為實現精準脫貧練好基本功。
二、進村入戶,精準識別貧困對象 精準扶貧關鍵是搞準民情民意。為了摸清村里貧困戶的 基本情況,我和村兩委成員分別進村入戶,對貧困戶進行挨 戶走訪,了解家庭情況和個人需求,全部成員一邊訪談,一 邊做記錄。
對不在家的貧困戶, 詳細詢問村干部和左鄰右舍, 了解相關的情況,并對了解的情況逐個進行登記。對白天外 出打工的,工作隊員在晚飯后進行走訪。有時還到田間、地 頭,對貧困戶進行走訪。
組織召開了村兩委班子、村民代表大會,分層次召開了 黨員、困難群眾等座談會,嚴格經過“四議三公開”選出本 村貧困戶名單,將詳細情況登記在冊,明確貧困原因,并對 貧困戶名單進行了公示,全程透明化、公開化、民主化。
三、為民解憂,統籌協調辦好實事 1、精神扶貧;在精準扶貧工作中,我們堅持把工作的 重點放在幫扶貧戶上,努力提升貧困戶生活質量,切實解決 實際問題。半年來,我們每月定期到貧困戶家走訪慰問,在 家常聊天中了解其近期需求,為貧困戶帶去生活必需品,用 群眾語言及時傳達和解讀最新扶貧政策和措施,幫助其樹立 戰勝困難、擺脫貧窮的信心和斗志。
2、政策支持;根據貧困戶的貧困原因不同,從醫療、住房、教育、就業、社保等多方面展開針對性幫扶,保障貧 困戶的基本生活需求,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結合貧困戶的 生產狀況上, 在廣泛的座談交流中, 了解他們的意見與建議, 積極爭取開展產業幫扶,在技術和產業資金上給予一定的支 持,激發斗志,勤勞致富。
篇二:
從近幾年扶貧審計結果看,扶貧政策的落實在改善民生、推動小康社會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從審計發現的問題看,各地在落實精準扶貧政策工作中仍然存在基層工作不細致、部門監管不到位、落實政策不全面等問題,一些貧困地區發展滯后問題沒有根本改變,貧困人口生產生活仍然十分困難。這些問題不解決好將極大影響黨和國家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總體部署和要求。
一、存在的問題
(一)基礎工作不細致,影響扶貧功能有效發揮。一是貧困對象識別不精準。表現為應納入未納入和不應納入的納入了。一方面,一些符合貧困條件的對象沒有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因此享受不到扶貧政策的扶持,導致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脫貧;另一方面,一些不符合貧困條件的對象納入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使得特惠政策變成了普惠政策,扶貧政策的扶貧功能得不到應有的發揮。二是扶貧措施不細致,操作性不強。一些地方未按規劃分年度落實項目計劃、未建立項目庫;扶貧項目名稱、完成時限及責任人不具體,項目應達到的效果不明確;統籌資金只明確了來源及總量,但未明確對接精準扶貧項目資金具體投向和建設項目計劃。三是產業扶貧項目規劃脫離實際。為了追求政績搞“一刀切”,不經調查研究盲目跟風上項目,導致形成空殼項目和虛假項目,讓產業扶貧成為空話。
(二)部門監管不到位,造成扶貧工作績效不佳。一是各級扶貧工作部門對產業扶貧項目績效管理缺位,對項目是否按期開工、是否按期完工、完工項目是否正常經營、是否產生效益缺乏監管,扶貧項目存在長期不完工、完工項目偏離扶貧政策目標,影響扶貧效果。二是財政部門只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和資金下達,對資金是否發揮效益缺乏跟蹤監管,扶貧資金長期滯留閑置未發揮效益的現象依然存在。三是紀委對各相關部門在扶貧工作中失職瀆職問題處理不嚴,追責問責乏力,相關扶貧主管部門存在懶政怠政現象,一些地方黨委為追求脫貧進度,弄虛作假,貧困戶在產業項目尚未見效、易地扶貧搬遷或危房改造任務尚未完成的情況下被脫貧問題比較普遍,直接影響扶貧工作實效。
(三)落實政策不全面,導致脫貧致富內生動力不足。一是政策宣傳不全面,對扶貧政策中關于“尊重貧困地區群眾在脫貧致富中的主體地位”的精神領悟不深宣傳不力貫徹不透,對貧困地區廣大干部群眾自強不息、戰勝貧困的先進事跡宣傳不夠,引導貧困戶奮發向上、自主脫貧的力度不夠,激發貧困地區干部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活力不夠,極少數貧困戶在扶貧政策的惠顧下養成了坐等資金過日子的不良習慣。二是扶貧與扶志扶智結合不緊,存在重資金項目扶貧輕思想技能扶貧現象,貧困戶沒有脫貧致富的長遠思路,沒有創業發展的一技之長,脫貧成果難以長期穩固。
二、建議
(一)精準識別對象,確保貧困對象應扶盡扶。嚴格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標準精準確定貧困人員,并及時更新、完善現有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對確實符合貧困標準的人員及時補錄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系統,對已經實現脫貧的要及時退出,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真實完整有效,讓黨和國家的扶貧政策能真正惠及貧困人口。
(二)細化操作方案,確保扶貧政策發揮最大效益。各地的扶貧工作操作方案,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策、一項目一方案、一項目一驗收的要求制定,并明確建設標準,明確完工時限,明確項目應達到的成效,明確驗收制度,明確責任人及其職責,確保扶貧政策落地生根,發揮效益。要進一步明確縣扶貧辦、各級財政部門、鄉鎮黨委政府、村干部在扶貧工作中的管理職責和監督責任,確保扶貧工作每一個環節有人抓有人管見成效。
(三)加大問責力度,強化部門履職盡責意識。健全扶貧政策落實責任追究制,對扶貧項目監管部門和實施部門同步問責,對各扶貧主管部門及各扶貧項目相關責任人在扶貧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弄虛作假甚至失職瀆職等問題,紀委要進行常態化監管與問責,哪個項目出現問題就同步追究直接其責任人及監管責任人的責任,在全社會形成重視扶貧工作、將扶貧工作抓出成效的高壓態勢。
(四)優化發展環境,激發脫貧致富內生動力。要加大脫貧致富典型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對那些自立更生、勤勞致富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要加大宣傳力度,以身邊榜樣的力量增強貧困戶戰勝困難、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決心,變“要我脫貧”為“我要致富”;要加大知識技能扶貧力度,通過文化培訓、技能實訓等措施,讓貧困人員掌握1-2門實用技能,變“我要致富”為“我能致富”,以貧困戶主動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鞏固扶貧成果,達到徹底脫貧致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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