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以來,我局法治行政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價格部門工作實際,突出深入推進政府依法行政重點,積極創新理念、創新思路,為實現經濟轉型升級、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依法加強調控監管
一是認真履行價格調控監管職能,科學制定度價格調控工作計劃和調價預案,市場價格總體呈平穩略有上漲態勢,1至9月份,我市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2.3%,低于市和省的平均漲幅,價格調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積極推進農產品平價商店的建設。今建立了10家農產品平價商店(區),每天推出15個蔬菜品種,以低于市場平均價20%以上銷售,平價直銷區每天還推出5個以上低于1元的低價蔬菜銷售。三是加強房產市場價格監管。貫徹執行《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的通知,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工作,今以來,共受理53家企業的商品房價格申報57批次,92.42萬平方米。四是嚴格執行清治亂減負政策,轉發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取消253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的通知。同時為貫徹省物價局和市物價局關于清理規范政府制定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意見的精神,對我市各鎮區開展清理規范工作。同時積極實施《企業付費登記監督卡》制度,在全市百家不同類型企業中建立《企業付費登記監督卡》,加強對企業付費情況的監督。
二、平穩出臺調價項目
一是根據國家、省對客運出租車運價管理的相關規定,經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并報市政府批準,于9月29日發布了市物價局太價費字〔2015〕第61號《關于取消客運出租汽車“五分鐘免費等候”的通知》,并由201510月8日起執行。二是深入推進電、氣價格改革。貫徹落實省物價局蘇價工[2015]182號《省物價局關于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電價的通知》和省物價局蘇價工[2015]200號《省物價局、省民政廳、省電力公司關于印發〈省居民階梯電價免費用電基數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于20157月1日起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電價。根據市物價局蘇價工字[2015]96號《關于實施市區管道天然氣工業商業用氣價格并軌的通知》精神,并報市政府批準,于8月20日發布實施市物價局太價管字〔2015〕第46號《關于實施市管道天然氣工業商業用氣價格并軌的通知》。三是有效緩解蒸汽價格矛盾。根據企業提出的申請,在對企業煤炭進貨價格及周邊縣市的蒸汽價格進行調查的基礎上,根據蒸汽價格與煤炭價格聯動的政策原則,于9月6日對我市蒸汽的銷售價格作出適當下調。
三、加強價格監測預警
一是做好價格指數編制工作。今我市居民價格指數和農業生產價格指數均持續低位運行,呈先高后低格局。1—9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分別為103.6%、102.9%、103.1%、102.8%、102.7%、101.5%、101.6%、101.8%、101.1%,累計為102.3%;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指數累計為99.55%,微有下降。二是做好常規價格監測工作。根據上級要求,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網絡,擴大監測范圍和品種,提高監測頻次,密切關注價格運行態勢,及時掌握糧油、肉禽蛋等日常消費品以及成品油、水泥、煤炭等重要基礎性商品價格變動情況。截止10月,共完成10余項監測項目的數據采集、上報任務,累計上報185次,為政府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四是通過價格信息發布平臺。我市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采集公布工作今公布了主副食品、家用電器、常用藥品類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共21期。通過網絡、公示欄等載體,結合“價格服務進社區”活動開展,選擇全市主要商場、賣場、藥店銷售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的重要商品價格進行采集公示,實實在在“價比三家”,使廣大群眾充分享有價格知情權,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歡迎和好評。
四、加強監督倡導誠信
一是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重點整治交通運輸、公園景點、停車收費、餐飲住宿等旅游服務的價格秩序,嚴肅查處經營者不執行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端午等節日市場價格專項檢查,重點對城區及各鎮農貿市場、糧油批發市場、超市、商場的價格進行了巡查。二是開展各項專項檢查。開展了涉農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對林業站、畜牧獸醫站、農資價格、浮橋等三個鎮建管所進行了檢查;開展了教育收費檢查,重點抽查了沙溪等中、小學及幼兒園、健雄學院的收費檢查。中高考期間開展對兩考考場周邊賓館、飯店、餐飲、文具用品、停車場、出租車等的價格和收費及明碼標價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切實維護好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配合市局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三是開展“誠實標價,明碼實價”活動。為貫徹落實好省局《價格蘇省明碼實價規定(試行)》及市局《關于開展誠實標價明碼實價工作的通知》,3次召集了各大商場老總進行座談,征求經營者的意見,商量制定了落實辦法,進一步促進零售業在價格規定之內規范有序競爭。四是強化價格誠信和價格舉報工作。認真組織開展了創建省級價格誠信單位發動、申報,組織了申報單位的培訓、指導和預驗收,我市9家企業榮獲“2015-2015度省價格誠信單位”稱號。依托12358價格舉報電話、網上投訴、12345便民服務熱線等平臺,共受理消費者各類價格咨詢投訴93件。經過及時調查處理,共退還消費者多收價款60000余元,辦結率、回復率均達到100%,較好地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積極推進政務公開
深化價格政務全面公開,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通過“中國”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32條,通過本局網站公開各類價格信息56條,確保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繼續貫徹落實全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會議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了價格行政權力的清理、重新編制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等基礎性工作。
六、積極推進行政調解工作
認真落實《市關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建立價格爭議調解領導小組,制定行政調解辦法,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構,加強行政調解員隊伍建設,保證行政調解工作全面、有效開展。建立案件申請、受理、調處、回訪、登記統計、立卷歸檔等配套制度,確保行政調解工作規范運行。加強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網絡的作用,在各價格監督服務站、點設立價格爭議調解室,協助局價格爭議調解員進行調解工作。
七、加強學法和法制宣傳
一是認真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嚴格按照要求,認真落實行政執法相關的各項目標和責任,推進依法行政初有計劃,終有總結。二是認真落實局領導和公務員學法制度。局領導班子利用工作或休息日集體學法4次,公務員每安排學法2次,并組織了全體公務員網上法律知識考試,合格率為100%。三是認真執行依法行政的各項規定,按照全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要求,對價格行政權力進行了重新梳理、上報,并按照要求在規定的范圍進行了公開,行政權力更加公開透明。全無行政行為被撤銷、變更、責令履行或者確認違法,無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四是堅持正面輿論宣傳和政策引導,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反映政府保障供應、穩定物價的措施和成效。通過媒體、網站、信息刊物等載體共發布各類價格及政策信息53條次,在《日報》開設了“價格視點”專欄,編發《價格信息》13期,上報各類政務信息37條次。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價格法》宣傳月、紀念“12358”價格舉報熱線開通十一周等活動時開展宣傳咨詢活動等形式,宣傳價格政策、接受價格咨詢,發放有關資料3000余份,打出宣傳橫幅32幅,營造了良好的價格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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