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
“應發工資”是稅前工資,包含基本工資、獎金、各項津貼,以及應當扣除如考勤扣款金額的工資,而“實發工資”則是應發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扣款后的工資。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單位為職工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為職工建立的養老、公積金、醫療、失業等個人賬戶的基金從職工個人工資中扣減部分,也包括在內。統計局說,這也是國際慣例,實發工資數一般約為統計的應發工資數的80%。
平均工資計算公式:平均工資=報告期工資總額÷報告期平均人數
市統計局解釋,工資總額是指法人單位在報告期內(如一個完整的日歷年度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具體包括以下六項:
1、計時工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3、獎金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4、津貼和補貼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及為了保證職工生活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以及附加工資、保留工資。平均工資怎么算?
平均工資直接反映出某一時間段內某一地區職工收入的高低,它指的是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那么平均工資究竟是怎么算出來的呢?平均工資計算公式為: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需要提醒的是,我們說的平均工資并不是指員工單拿到手的工資,實際上,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都應該計入平均工資的計算范疇。此外,平均工資計算的是稅前工資,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
個人平均工資怎么算?
除了上述地區平均工資外,消費者也十分關心個人平均工資的計算方式。平均工資怎么計算呢?大家保提醒您,國家勞動法規定,我國職工月工作時間是20.83天,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按照這一規定,個人平均工資應該以下方法計算。
一、工作時間怎么算?
1. 年工作日:華律網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 月計薪天數:(華律網天-104天)÷12月=21.75天 。
二、加班工資怎么算?
加班工資=月工資總額÷月計薪天數或小時數×加班時間。
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3.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