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績效改革制度從2009年開始到現在,已經整整走過了10個年頭。在這10年中,實行績效工資的前5年教師的工資確實是都有一定幅度提升,但是在后面這幾年,增長幅度漸漸放緩,可以說是似漲未漲的狀態。不過,大家也不用擔心,我們知道在2017年有政策明確指出:教師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
在2018年1月31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教師隊伍建設作出頂層設計。《意見》圍繞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提高教師待遇地位,確保政策舉措落地見效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
據教育部統計數據,截至2016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1578萬。與2012年相比,學前教育專任教師增加75.3萬,增長50.9%;普通高校專任教師增加16.2萬人,特殊教育專任教師增加9516人,義務教育專任教師增加18.7萬人。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列入督查督導工作重點內容,并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
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如果2018年教師改革能落實以下四個方面的話,那么教師與公務員工資之間的差距很有可能會大大減。
一、取消30%績效考核工資體系
教師績效考核要拿自己工資的30%來對自己考核,實在是令人“聞所未聞”。這種考核方式造成的結果就是,教師每個月能拿到手的是“負”工資,極少數很優秀的才能拿回自己30%的工資,即使是那樣,也只是拿到了原本就屬于自己的工資,并沒有因為考核“優秀”而有其他的工資獎勵。這樣的考核方式不取消,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不僅會大大降低,也不利于教師隊伍的長久發展。
針對這個問題,某些地區實施了用績效增量工資對教師績效考核,而將教師自己30%的工資全部還給教師,這樣一來教會們的工資可能會有期待。
二、落實教師職稱評定改革
我們知道,教師職稱占其工資組成的很重要的一部分,而教師職稱“評定難、名額少”使得大部分教師都只能眼巴巴干望著。如果以后能取消教師職稱與工資掛鉤,或者像公務員那樣,按照工齡來增加工資,或者降低評職稱標準,那么教師工資增長才能有盼頭。
幸運的是,近3年以來,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也有一些新政策:職稱指標向農村教師傾斜、向老教師傾斜、職稱評定淡化論文的重要性、以平時表現為考核依據等。如果這些政策能真正前面的落到實處,那么教師工資與公務員工資的差距會越來越小。
三、落實教師車補
關于車補,我們知道的是公務員有車補,事業單位的車補改革目前也在進行中,但是教師群體暫時還沒有聽到哪個地區已經開始發放交通補貼了。未來,如果事業單位中的教師群體也能向公務員那樣每月有車補的話,或許也能縮短一部分的工資差距。
四、補發績效考核獎
據了解,某地區去年年底補發了2016年的績效考核獎,這個實際上就是類似于公務員的目標考核獎,但是往年從來沒有發過,如果改革以后這個績效考核能夠普及到所有的教師群體,并納入常規收入,那么教師工資達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才是真正的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