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6月1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后,29日,中國人大網公布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7月28日。
- 修訂的個稅法擬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草案明確,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但從草案后附的稅率表可以看出,原先按月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并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三檔較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 草案對個體工商戶也有利好。在經營所得稅率方面,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稅率不變,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級距,其中最高檔35%稅率的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 草案透露了專項附加扣除的更多細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 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銀行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社部、住建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 草案明確,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
- 值得注意的是,個稅起征點提至5000元是否合適,成為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中,對于5000元的起征標準,一些常委會委員認為仍偏低,建議再予以適當提高。(證券日報記者 包興安)
10月1日起,新個稅起征點有望執行!個稅新版“稅率表”公布,你每月能少繳多少錢?
綜合
大家最關心的個稅問題有最新進展了!
一審過后僅一周時間,昨天(6月29日)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國人大官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時間為一個月。
新版個稅法實施時間表基本確定,個稅起征點每年6萬元,從2018年10月開始,稅率也有新的變化。
新版“稅率表”公布,你每月將少繳多少錢呢?
本次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有何變化?
本次修正案草案相比此前財政部公布的信息增加了新版個稅法實施時間表以及新版7檔稅率級距區間明細。
①:10月1日起,新個稅起征點有望執行
根據草案,該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這意味著,自2018年10月1日起,納稅人將有望根據新的個稅起征點納稅。
征求意見稿中分兩步走的施行時間表,無論是1月1日,還是2018年10月1日,對于一部涉及每個人利益調整的稅法修訂而言,推進進度是很迅速的。
②:個稅大改后的稅率變化
草案還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首次明確了新版7級稅率明細。草案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修改為: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修改為: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雖然此次稅率檔數跟以前一致同為7檔,但稅率級距有明顯變化,3%、10%、20%三檔稅率的級距明顯擴大,25%的稅率級距有所縮小,而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則保持不變。
③:新增“第八條”反避稅相關條款
草案還新增了“第八條”反避稅相關條款。具體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草案明確,“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算細賬!個稅新版“稅率表”公布
你每月將少繳多少錢?
“起征點”上調,稅率結構優化調整,一系列改革動作后,你每月會少繳納多少錢呢?一張圖看懂:
個稅法修訂征求意見
哪些問題備受關注?
現在我們來細看,本次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有哪些變化,業內專家又是如何解讀的。
個稅綜合制改革全貌得以展現。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提了不少建議,但草案基本維持提交一審的內容。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勞動所得先行納入綜合征稅范圍,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相較一審釋放的信息,綜合收入適用的超額累進稅率、稅收征管制度、專項扣除配套措施等也得以明確。
修正案之所以呈現“分步施行”的特點,一大重要的原因在于,征求意見稿明確“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這意味著個稅法修正案通過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還需經國務院程序通過。
1、低稅率級距擴大
相較一審的改革說明,個稅法修正案公開征求意見,個稅稅制要素全面展現出來。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勞動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居民個人按納稅年度(意見稿明確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合并計算個稅;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綜合所得稅率級距相應調整,低檔稅率級距擴大,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因為綜合收入按年計稅,稅率級距從原來“每月應納稅所得額”順勢轉為“每年應納稅所得額”。
具體而言,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不超過3.6萬元的”適用稅率3%
“超過3.6萬元至14.4萬元的部分”稅率為10%
“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為20%
“超過30萬元至42萬元的部分”為25%
“超過42萬至66萬的部分”為30%
“超過66萬至96萬的部分”為35%
“超過96萬的部分”為45%
比如3%到20%低檔稅率,現在適用的是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8萬元的部分”(將按月轉換成按年),修正草案則將低檔稅率的級距擴大到“低于30萬元的部分”。
“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6月19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個稅法修正草案說明時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