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意見》,扎實推進首都公安輔警改革重點工作
近年來,北京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試行文職制度、規范輔警管理,廣大警務輔助人員在“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提升安全服務水平、緩解警力不足矛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站在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形勢的高度來看,北京市公安局輔警隊伍建設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將嚴格貫徹落實《意見》的規定要求,緊密結合社會治安現狀和輔警隊伍發展實際,按照管理正規化、隊伍職業化、業務規范化的思路,以健全管理制度、優化數量規模、規范崗位設置、發揮功能作用為重心,加大改革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輔警隊伍人事管理、行為管理、教育培訓、績效評估等管理制度,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工作運行機制和隊伍管理體系。
一是理順管理體制、落實管理職責。在市、區兩級政府層面建立健全公安輔警聯席會議機制,在局屬用工單位層面確立“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工作原則,逐級落實輔警隊伍建設管理職責。同時,參照人民警察隊伍編制和警銜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輔警隊伍層級化、銜級化管理機制,提升輔警隊伍建設管理水平,增強警務輔助人員的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
二是明確適用崗位、規范職責權限。按照分類管理原則,結合公安業務和隊伍管理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規范完善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的適用崗位和職責權限,確保廣大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職、規范服務,有效發揮崗位輔助作用。
三是合理調控規模、提升素質水平。結合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需要,統籌規劃、合理確定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隊伍規模和額度標準,在非執法崗位逐步使用文職輔警,置換民警充實到執法一線,進一步優化警力結構。同時,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統一招聘管理標準,對現有警務輔助人員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管理,不斷提升輔警隊伍的整體素質水平。
四是強化薪酬保障、規范優撫待遇。結合北京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輔警人員的崗位工作情況,進一步加大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保障力度。同時,依照現行法律政策規定,保障警務輔助人員的優撫待遇和勞動權益。
五是完善制度規范、推動地方立法。嚴格執行《意見》相關規定,修訂完善北京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規章,為規范輔警隊伍建設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時,積極推動出臺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地方法規或政府規章,切實提升警務輔助人員建設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細化完善工作措施,確保輔警管理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為切實貫徹執行《意見》相關規定,北京市公安局將結合輔警隊伍建設管理現狀,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要求,確保輔警管理改革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一是加強溝通交流,確保達成改革共識。北京市公安局將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托市法治建設領域改革專項工作平臺,積極爭取政法委、編制、人力社保、財政、民政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政策支持,廣泛征求局屬單位和廣大警務輔助人員的意見、建議,落實管理職責、形成改革共識,共同做好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
二是細化措施方案,確保工作執行到位。結合前期開展的輔警管理改革調研情況,北京市公安局將研究制定《全面規范加強首都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進一步明確輔警管理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職責分工和重點任務,細化工作標準、具體措施、目標要求和工作時限,確保《意見》執行到位。
三是狠抓督導落實,確保改革實施到位。北京市公安局將結合局屬相關單位的職能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逐項細化責任。在此基礎上狠抓督導落實,把是否充分發揮人員崗位效能,是否優化警力結構,是否提升隊伍建設管理正規化、規范化水平,作為檢驗輔警改革工作成效的評價標準,確保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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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并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為規范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的良好形象,著裝規定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