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兩會正在召開中,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2018年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每一次提升起征點,都會惠及不少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調會給市民帶來什么?市民對上調標準又有什么看法呢?
個人所得稅,指的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所得而征收的一種所得稅,根據財政部統計,2017年個人所得稅同比增漲18.6%。
根據個人收入的不同,繳納稅額也不同,收入越高,繳納的稅款越多。今年30歲的邵太駒在武漢從事餐飲行業已經有七、八年了,目前每個月的工資在8500元左右,他每個月要交1000元的稅。邵太駒說,扣除個稅和各類保險后,剩下能支配的錢并不多。
縱觀歷次個稅起征點調整,將扣除標準與城鎮居民住房、教育、醫療等改革結合起來考慮,保證普通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響,是確定起征點的基本考量之一。1980年,改革開放伊始,個人所得稅開征,當時的費用扣除額是800元。但彼時,我國職工月平均工資才64元左右,交稅的“真土豪”,主要是在華工作的外國人。1993年,國內公民正式開始交個稅,但月薪能達到800元的也不過1%上下,交稅仍算得上百里挑一的“權利”。而到了2004年,60%的人月薪達到800元以上,正是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助推了經濟高速發展,讓個稅改革駛入快車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輪密集的個稅調整。大家自然很關心,這一次,個稅起征點能提到多少?雖然目前還沒有定論,但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調整起征點必須進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學論證,也會根據征求意見適當調整。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人群將減少。比如2005年個稅調整后,當年征稅人群減少到26%;2011年,納稅人群降低到7.7%。
起征點的提升,不僅有助于中等收入群體的壯大,更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