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在現行水平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即:西寧市、海東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0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0.6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2.7元;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0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6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0.7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2.8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0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0.8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2.9元。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為切實做好我省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義務教育學?冃ЧべY總量暫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水平,按照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
(二)績效工資總量隨基本工資和當地公務員規范后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三)各州(地、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水平由各州(地、市)人事、財政審核提出意見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批后執行。
(四)各州(地、市)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總量由同級政府人事、財政部門核定。學校主管部門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總量內,具體負責核定各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總量,并報同級人事、財政部門備案。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和學校實有工作人員人數核定。在核定各學?冃ЧべY總量時,學校主管部門可根據各學校年度工作考核和目標完成,適當增核或減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對農村牧區特別是條件艱苦的學校適當給予傾斜。
(五)實施績效工資后,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原發放的津貼補貼中,除按國家規定發放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教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津貼補貼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外,其它各項津貼補貼和原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均已納入績效工資總量,不再單獨發放。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義務教育學?冃ЧべY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A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包括青海津貼和補貼兩個項目),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可設立津貼、崗位津貼、農村牧區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成果獎勵等項目,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方法。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根據教育部門制定的考核辦法,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三)省教育廳要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學校根據指導意見制定分配辦法。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在本校公示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同級人事、財政部門備案后實施。(四)校長的績效工資,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