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今年人社部將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據了解,我國從2009年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2011年起試點范圍開始擴大。這項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設置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并完善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標準和辦法。
同時人社部表示將分類推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其中重點之一就是在全國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完成全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同時推進其他專業系列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將逐步建立起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確立以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稱管理制度,形成科學、分類、動態、面向全社會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制度。
一、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由于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的,特別是高級。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于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而且嚴重影響退休待遇.辦好學校,要靠90%以上教師。以教師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僅不能真正的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大部分教師職稱原因收入差距過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沒有晉上級職稱希望的,后遺癥一大堆。因為教師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問題。在失衡心理的驅使下,導致師資流失嚴重,無法跳槽的教師,產生的不良后果將越來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級教師職稱評聘,教師之間、教師與領導、教師與聘委矛盾重重,給腐敗有機可趁。許多原來要好的教師,因此反目成仇,甚至還動用了非法力量,增添紀委等部門麻煩和工作成本。因為職稱取酬的收入差距,有著太多的人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為強烈,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政策影響安定、破壞公平、損害干群關系、對和諧社會的構建造成嚴重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