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獲悉,為了全省重點優撫對象的就業幫扶工作,省人社廳日前聯合省民政廳起草了《關于加大公益性崗位統籌力度促進重點優撫對象就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公眾可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在征求立法意見專欄在線提出意見建議,或郵寄書面意見至:廣州市教育路88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郵編510030。公開征集意見期限為6月1日?15日。
公益性崗位招用重點優撫對象比例不低于20%
《意見》首先明確了公益性崗位招用對象為本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家屬、享受參戰參核生活補助的軍隊退役人員,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統籌力度,“對由財政撥款或政府投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管理的非編制服務性崗位,特別是司法協理、治安協管、勞動監察協管、城市管理、輔警等公益性崗位,要優先用于招聘重點優撫對象”。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空缺或者新增,原則上應按不低于20%的比例招聘重點優撫對象。
同等條件下適當照顧家庭特別困難人員
《意見》要求公益性崗位招聘重點優撫對象,應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同等條件下適當照顧家庭特別困難人員。
在招聘程序上,各地可采取集中公開招聘方式,統一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重點優撫對象的范圍條件、崗位數量、工作性質、工作待遇和有關規定等內容,集中組織開展招聘對接活動。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招聘原則要求,做好公益性崗位招聘重點優撫對象工作。
根據《意見》,用人單位與重點優撫對象簽訂勞動合同30日內,應到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公益性崗位招用人員出現自然減員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應及時報送人社部門備案。
在工資待遇方面,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應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單位實際制定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和支付辦法,保障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待遇水平,同時做好人員的考核獎懲、職稱評審等工作,保障公益性崗位人員在考核獎勵、培訓、考試、職稱評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