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南寧、柳州等地最低工資由1200元調高至1400元(月薪制,下同),全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1月起執行。
南寧市最低工資一覽表調整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漲200元
從1月起,廣西一至四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400元、1210元、1085、1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上調(詳見附表)。此次廣西各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均在16%左右,經過本次調整,目前廣西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約為全國中等水平。
據悉,最低工資標準適用范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這些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力。最低工資內除了“五險一金”中需扣除個人繳納的部分,其余的加班費、特殊津貼及非貨幣性收入(如食物等)都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廣西職工最低工資標注及適用地區升級欽州防城港東興執行一類標準
據悉,今年根據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同城化”改革戰略發展的需要,我區將欽州和防城港兩個沿海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在本次調整中由二類歸入一類。
此外,由于防城港的東興市處于沿海沿邊的優勢地帶,多年來邊境互市貿易活躍,人流、物流、資金流均極為頻繁,是中越兩國重要的物資集散地,目前已納入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因此,在本次最低工資調整中,東興市(縣級)最低工資標準與防城港市的其他兩個城區(港口區、防城區)一樣,按一類標準執行。
據了解,這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自1995年我區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資標準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的第11次調整。我區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3年2月。此次調整標準,是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以及我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計劃”提出“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每次調整的增長幅度在15%以上,逐步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確保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提高”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占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比例等因素確定的。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卻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咨詢或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說法漲薪可提高幸福指數降低跳槽率
記者了解到,目前南寧市有不少企業的底薪高于1200元。南寧市一家大型鋁加工公司人力資源總監說,目前他們公司普工的基本工資1700元。由于員工生活成本越來越高,企業也會適時考慮提高員工待遇。另一家大型連鎖餐飲公司招聘負責人說,員工轉正后基本工資達到1800元,看個人表現加上提成,到手工資可以達到兩三千元,還包吃住。
對于一些小微企業來說,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讓他們感到壓力比較大。南寧市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勞資負責人說,目前,該公司員工底薪1200元,“由于經濟下行,我們企業最近幾個月發展情況與去年相比相對困難一些,最低工資標準提高200元對企業來說有一定壓力”。不過他表示,企業待遇低會導致員工跳槽頻繁,提高工資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幸福指數,降低跳槽率,“我們會根據政策要求提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