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云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發布了一個通知,9月起將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新聞如下:
近日,經省政府批準,云南省人社廳下發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調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進城鎮居民增收的相關工作要求,促進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正常增長,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經省政府批準,省人社廳于7月22日印發了《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我省一、二、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從1420元、1270元、1070元調整為:1570元、1400元、1180元,分別增長10.56%、10.24%和10.28%;一、二、三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從12元、11元、10元調整為:14元、13元、12元,分別增長16.67%、18.18%和20%。本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9月1日起執行。
同時,《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對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力度,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