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溫州市區最低工資上調至1860元系第15次調整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11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浙南產業集聚區、洞頭區靈昆街道)1860元/月;樂清市、瑞安市、洞頭區(靈昆街道除外)1660元/月;永嘉縣、平陽縣、蒼南縣、文成縣、泰順縣1530元/月。對應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元、15.2元、13.8元三檔。
據了解,現行的溫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1650元/月;樂清市、瑞安市1470元/月;永嘉縣、洞頭縣、平陽縣、蒼南縣、文成縣、泰順縣13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3.5元、12元、10.9元三檔。
“浙南產業集聚區就是原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洞頭區靈昆街道原屬于龍灣區,所以上調最低工資時,仍在最高檔。有明顯變化的是洞頭區,在撤縣設區后適當的進行了上調,由原來的第三檔上升到第二檔!笔腥肆ι绫>謩趧雨P系處處長楊世杰表示,之所以沒有一下子提升到最高檔是考慮到最低工資的上調,除了能改善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外,對洞頭區一些勞動密集型的小企業而言,也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因為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變化之一是加班工資隨之提高,小企業會承受不小的壓力。"
據悉,從1994年溫州市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這是我市第15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下面是大學高考小編收集的通知全文:
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11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浙南產業集聚區、洞頭區靈昆街道)1860元/月;樂清市、瑞安市、洞頭區(靈昆街道除外)1660元/月;永嘉縣、平陽縣、蒼南縣、文成縣、泰順縣1530元/月。對應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元、15.2元、13.8元三檔。
溫州市人民政府
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