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項調研報告顯示,公務員工資制度還不夠健全。2006年以來,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直未作調整,公務員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呈下降趨勢。
今年以來,公務員工資體制改革成為了廣大網民熱議的話題。當中一種觀點認為公務員就是領導干部,領導干部的待遇都很高。殊不知,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忽略了一個現象,那就是公務員中的領導干部只是少數,絕大部分人員都只是一般工作人員。另一種觀點認為,公務員工資水平低,工資結構不合理,急需進行工資體制改革。
筆者認為,現行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存在著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工資水平低,遠遠沒有與當前的經濟水平和物價水平相協調。這是因為自2006年以來,我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直就未作調整,導致公務員工資水平在我國社會中處于下等水平。二是工資結構不合理。從公務員現行的工資結構來看,基本工資僅占了公務員收入的三分之一,絕大部分都僅僅在1000元左右,其他的是津補貼。而由于各個地方的財政狀況不一,部分地方的公務員津補貼不能落實到位。三是工齡長短與工資多少不成比例。同一個級別的公務員,工作30年的和剛參加工作的,工資相差無幾,這都是源于沒有引入工齡工資的機制。四是公務員加班沒有加班工資!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工作日加班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在公務員當中,這些都形同虛設。這樣的工資水平和待遇,當然不能調動其積極性。
所以,當務之急,就是進行公務員工資體制改革。一是對公務員工資結構進行調整,提高基本工資所占比重,使其結構更趨合理。二是提高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相適應。三是建立工資調查制度,落實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使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讓8年不漲工資的悲劇不再發生。四是落實帶薪休假和加班工資制度,有效發揮工資制度的保障和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