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財政部一直表態,年內房地產稅不會出現實質性的進展,但這并沒有降低輿論對房地產稅立法進程的關注。
7月28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稱,該中心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正考慮將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的可行性,現在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基本上也是按照這個方向在制定草案。
從房產稅試點到如今房地產稅立法,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折射出中央在稅制調整上思路的轉變。
據悉,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三年過去了,雖然官方并未對試點效果做出公開評論,但是開征房地產稅的聲音卻逐漸增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后,房地產稅的使用率也大大提高。相比房產稅單一對房產征稅的模式,房地產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使用稅的部分,更好體現了“房地合一”的征稅模式,稅制更完善,未來或將取消房產稅。
“房地合一”征稅模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土地征稅,按照土地的面積來計稅征稅,房產稅是對房產征稅,按照房產原值進行征稅。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這兩個稅種一旦合并即可實現‘房地合一’。”在2015新常態經濟與財稅改革方案論壇上,倪紅日如此說。
據悉,目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都主要面向企業征收。財政部公布的“上半年稅收收入情況分析”顯示,今年上半年房產稅完成959.01億元,城鎮土地使用稅完成1061.71億元。
在財政部公布的這份報告中,上述兩個稅種的占比并不大,僅占上半年稅收收入的3%,遠不及個稅占比,且兩項相加不抵土地增值稅的額度,對征管部門來說,合并可能更利于簡化征管。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坦言,當前從房產稅試點看,稅制本身的調節作用并不明顯,而且對地方政府稅源貢獻也較小,未來應該取消房產稅,進而改征房地產稅,合并土地使用稅、契稅和耕地占有稅等三個稅種,完善稅制改革。
記者了解到,目前世界各主要國家房地產稅課稅對象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對土地和房屋征收,另一類是僅對土地或房屋征收。
之所以出現兩稅合并的趨勢,更多在于當前稅費較多。
就有報道曾披露,現階段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2項,涉及房地產的收費多達50項,兩者共計62項。今年兩會期間,恒大地產董事局主席許家印還表示,現在各種審批費用已經占到房價成本的11%。“最少的地方收37項費用,最多的地方收157項費。”
對此,在上述論壇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表示,目前我國在土地開發、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持有環節涉及太多種類的稅費。鑒于房地產領域稅費種類偏多,未來確實有進一步合并稅種的需求。
增加持有環節征稅
和現在征管方式不同的是,一旦兩個稅種合并,未來征管原則上也應該做相應的調整。
倪紅日表示,由于計稅依據和稅基發生變化,合并后的房地產稅應按照房子的市場評估值來征稅。她建議新的房地產稅對所有經營性房地產都征稅。對于住宅,應該只對占住宅總量約10%的豪宅征稅,而對于普通住宅,或可以先不征收房地產稅。
事實上,相比房產稅,房地產稅則是一個綜合概念,既包括房產稅,也包括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多個相關稅種,而與房地產相關的各種稅以及整個房地產開發、交易、保有全鏈條中各種稅之外的費,都可以納入“房地產稅”的范圍。
在征收范圍擴大的情況下,房地產稅立法工作也面臨多重困難。是對增量還是存量住房征收,是要按照房產面積還是套數來征稅,是否需要設置免征條件等問題需要權衡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