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計征的,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之后的余值,按照1.2%的稅率征稅。
例如你的房產原值100萬,當地政府規定征稅時可一次減除30%,那么你要交的房產稅就是100x(1-30%)x1.2%=0.84萬
從租計征的,按照租金收入的12%征稅。
例如你將門市房出租給他人,每年收取租金10萬,那么本年應交房產稅就是10x12%=1.2萬
特殊規定: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暫時減按4%的稅率從租計征。注意這里只能是居民住房,且出租給他人是用于居住,不包括用于經營同時又用于居住。
房產稅征收知多少 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
相信這是許多購置了新房的朋友都非常想了解的。要了解房產稅如何征收這一問題,首先應對房產稅這一稅收種類、房產稅種類、征稅對象、征稅方式、計算方法、我國房產稅征收現狀以及房產證辦理流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繼第二步利改稅之后才開始征稅的房產稅在我國目前尚處于試驗階段,各項有關房產稅征收的舉措尚不成熟。但隨著人們納稅人意識的提高,房產稅的繳納已經日漸為人們所關注。為此,小編特意為大家收集了一些關于房產稅如何征收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助您解答對房產稅如何征收這一問題。
房產稅征收之什么是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以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這是政府針對目前市面上的房產投機者進行的一次宏觀市場調控,以保證人民住房的公平、降低房價的有效方法,F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產稅征收之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征稅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