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當不了高官就當高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提到了改革應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在祝波善看來,當前,不少國企的負責人由組織任命,擁有政府官員的身份,但同時又拿著市場化的薪資,這一情況經常受到批評。此次改革將同時完善國資管理體制,在企業、干部管理體制方面做配套改革。
祝波善稱,十三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就明確提出要在競爭性領域引進職業經理人制度,要求管理體制逐漸市場化。在他看來,未來國有企業的董事長可以繼續由國家任命,行使監管人職責,薪資待遇參照公務員體系,但企業的總經理則應改由市場選聘,薪酬參照市場標準。“以前業內經常流傳一種說法,升不上省長部長就去央企當高管,年薪還能明顯上漲”,在祝波善看來,未來由組織直接任命的企業高管將越來越少。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也表示,以前國有企業待遇比較低,留不住人才,但后來在國資委成立之后,實行了一種半市場化的年薪制辦法。但在待遇的半市場化之后沒有跟進人員管理的市場化,央企管理人員在退出時只有一個行政化的出口,當相關人員不適合這個崗位工作需要調動時,組織上有責任重新安排工作。這也是目前國有企業薪酬制度存在問題的一個根源,應該盡快啟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市場化改革,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
會議強調,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統性。其他中央企業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
>>其他央企
金融企業百萬年薪或嚴格限制
上述表態說明,除了國資委監管的113家中央管理企業外,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管理的金融企業以及中央部門(單位)管理的非金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集團型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都將納入改革體系。
據悉,目前國資委旗下央企平均薪酬一般在60萬元-70萬元之間,但行業差距很大。其中壟斷性行業如能源類央企負責人薪酬一般較高,最甚者高達上千萬元。在非國資委監管的央企中,金融企業高管薪酬也非常高。公開數據顯示,新華保險董事長康典年度薪酬達598.09萬元,除保險業外,銀行、證券等央企高管的薪水也位居榜單前列,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商業銀行董事長的年薪均超百萬元。
一位接近財政部的人士告訴記者,根據財政部辦公廳發布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金融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與金融企業績效評價結果掛鉤,以基本年薪為基數,其績效年薪一般控制在基本年薪的3倍以內,算下來一般總薪酬不應大于280萬元。但在實際薪酬發放中,都會以做出突出貢獻為由向負責人發放高薪。
會議通過了《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要求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設置上限標準,明確禁止性規定,進行嚴格規范。嚴禁公款用于個人支出。嚴禁企業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個人設置定額的消費。取締企業用公款為負責人辦理的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嚴禁用公款支付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應當由個人承擔的消費娛樂活動、宴請、禮品及培訓等各種費用,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各種消費行為。
>>職務消費
嚴禁用公款為負責人辦消費卡
一位國資委內部研究專家向記者表示,央企限薪是本輪改革的一大重點,但同時,負責人職務消費也是嚴打的對象。據他介紹,由于職務消費并不計算薪酬,并且相對不透明,因此監管會更加細化。
專家認為,這“七項內容”“四個禁止”非常到位,從企業實際需求層面出發按照標準將具體事項寫入意見,一方面將企業正常的經營性業務支出合法化、規范化,同時將公款辦理消費卡等非法的做法進行明文禁止,非常細致和到位,體現了法制化和制度化的特征,有利于社會監督,也有助于更好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