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耗時11年最終敲定的“終稿”,一直研究事業單位改革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等專家認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難點之一,就是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問題。“終稿”對于推進的事業單位改革,具有積極意義,但對于養老金改革等關鍵環節,表述仍然模糊。
如“養老金雙軌制”,“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終稿”的表述則是,“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事業單位如何參加社保?養老保險到底怎樣跟企業并軌?這樣的關鍵環節《條例》應該明確,制定具備可操作性的規定”,汪玉凱表示。
而昨日三部門負責人的答記者問中,也只表示,下一步將制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的辦法。養老保險到底怎樣改革、績效考核標準如何制訂,目前還是待解難題。
“九龍治水”待破局
2008年,國務院出臺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五省市試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6年來,除廣東有所突破,其他地區都未有實質進展。
“為什么改革進展艱難?關鍵原因在于‘九龍治水’的格局需要破局”,汪玉凱強調,以參加社保為例,醫療保險涉及衛計委;養老保險則涉及人社部,養老金并軌涉及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三方面,公務員養老金制度不改革,單獨推進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難有收效。“現在急需成立事業單位改革的頂層設計機構,比如聯席會議制度。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整體部署下,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權責,相互之間如何協調,事業單位改革才能真正啟動”。
,國務院確定了事業單位改革的時間表:到,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按照這一時間表,留給事業單位改革的時間已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