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由國務院公布,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最快抓住輿論注意力的是兩點: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人員今后都交社保。其中事業單位人員“將漲工資”,受到的議論尤其多。
由于“事業編”人員吃財政飯,他們漲工資的事情在輿論中同公務員漲工資一定程度上被綁在了一起。反對給“事業編”漲工資的聲音很多,但如果認為這種反對是“一邊倒”的,也不符合實際。
事業單位的主力軍首先是學校、醫療衛生單位以及科研機構等。環衛部門也都屬于事業單位,因此回應反對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的意見,找到有說服力的理由并不難。
中國事業單位有約3000萬人,這是個龐大的群體,改革對他們的管理機制,這對提高整個國家的運行效率、促進社會利益機制更趨合理具有重大意義。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醞釀了10年,昨天終于出臺,說明再難的事,下決心推動就能做成。對這項改革不僅部分輿論反對,一些事業單位人員也很擔心,但當事情往前走時,社會的適應力會逐漸形成。
公務員漲工資的事情也應在反腐敗猛刮官場之后,適時提上日程。從社會真實利益的角度,做這件事的必要性一目了然。公務員的工資已經十余年未動,這一局面的負面效果既包括顯性的,也包括隱性的。當下繼續反對公務員漲工資的輿論,至少有一部分是情緒化的,而非扎根于社會理性。這種輿論是可以化解的,事實上在網上也并非“鐵板一塊”,因而它不該是改革應如何進行的重點依據。
調整社會各部分的利益關系是改革的難點之一,也是必須抓住的一個主線。絕對公平合理不可能做到,讓大家都滿意更不現實。改革需追求相對公平,對準一個時期里利益格局失衡的主要矛盾。
中國當下最突出的問題在于兩個方面,一是有一批失去競爭力的窮人,對他們社會需完善保障機制,為此投入更多資源。國家顯然正在這么做。二是各類權力機構人員的合法收入偏低,他們的福利有相當一部分灰色化,這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增加權力機構人員的合法收入,這應同鐵腕反腐配合進行,這是確保反腐敗成果不會得而復失的制度性條件之一。
中國社會利益多元化導致公共意見的分歧,它在互聯網上表現得十分突出。但在現實社會中,這種分歧的對立性遠非在輿論場上表現得那樣尖銳。改革的總目標是社會發展和全體成員對發展成果的共享,但利益分配的結果不均衡又幾乎是必然的。后者是人類社會的規律。只要它不被肆意放縱,社會就能夠承受,因為我們別無選擇。
回想改革開放之初,農民先富起來,個體商販先富起來,以至于“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但人們相信改革的大方向,社會承受了那一個時期特有的利益不均衡。
公平與合理不總是對應的,從利益層面看,改革其實就是對二者的反復權衡與調整。中國的改革要保持面對某些意見分歧時也能夠實現新調整,這對改革的可持續性是一項重要支持。
中國不會再有無反對聲的改革。今后的很多改革都會面對“復雜輿情”,它們的正確與否只能通過一段時間以后的效果最終證明。但改革不能總等下去,它必須推進,因此眾聲喧嘩就成了這個時代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