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公務員今年30歲,參加工作5年。每月工資5000元,假設社會平均工資也是5000元,他還有30年退休。在不考慮工資上漲、延遲退休等因素前提下,養老金并軌后,這位公務員的工資會發生什么變化呢?
并軌前
個人每月繳納養老金 0元
實發工資 5000元
退休后每月可領退休金 5000×90%= 4500元 (按工資替代率 90%計算)
并軌后
個人每月繳納養老金 400元
個人每月繳納職業年金 200元
實發工資 4400元
退休后每月可領退休金(包括4部分)
1.基本養老金:
工資基數×繳費年數%
即5000×35%=1750元
(含5年視同繳費年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
每年繳費×繳費年數÷計發月數
即400×12×30÷139=1036元
3.職業年金:
每年繳費×繳費年數÷計發月數
即600×12×30÷139=1554元
4.過渡性養老金:待定
退休后每月可領退休金:
1750+1036+1554
=4340元
(不包括過渡性養老金)
方案
養老金并軌怎么實施?
經過多年的政策準備,1月14日,《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發布,標志著養老金“雙軌制”正式終結,3700萬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員工一樣,將納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與養老金“并軌”改革相配套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同步實施。經過多年的探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此時的養老金與工資改革方案被相關專家認為已經成熟,能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雙軌制”所導致的社會不公平問題。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昨日表示,對于“中人”(已退休的“老人”沿用老辦法,新參加工作的“新人”采取新辦法)來說,養老保險將來的待遇結構將是“2+1+1”??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另外兩個“+1”分別是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這次改革以后,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將同企業及其員工一樣,都將履行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的20%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按本人工資的 8%繳納養老保險費。與過去較高的替代率(即養老金占本人退休前工資的比例)相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將會明顯下滑。
為了彌補改革前后的養老金待遇差,在過渡期內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在享有基本養老金之外,還將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以確保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待遇水平不降低。過渡性養老金,也就是對于“中人”來說,因過去年份沒有繳費而視同繳費計算的養老金。此外,通過建立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的“職業年金”制度也需要同步建立。
全國政協委員、人社部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接受了北青報記者的采訪,他表示:“職業年金不算工資,但是算福利,算薪酬的一部分。這比以往工資的概念要寬。職業年金就是在建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上的補充,是一種差異性的補充。它的建立就是要提升養老金替代率。目前養老金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拿到養老金的替代率不會高過60%,而加入職業年金,退休以后基本能拿到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