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竹立家看來,這一擔憂是多余的。“方案僅僅是改革的第一步,在之后,組織結構內部必然要進行完善,通過個人績效考核等方式,基本上是能夠保證公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的。”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方案適應了市場化和社會化的需求,其補貼金額的設定,相比之前試點城市的高補貼,是比較合理的,并未超過最低工資水平。
曾康華認為,就目前來看,國家在制定政策時,是考慮到這一方面的,因此公車改革需要分步來做,最先是從中央機關開始。如今大城市交通網絡發達,各種交通工具使用便利,這種情況下,通過社會化的方式保證用車,政府的工作效率是可以保證的。但在交通不夠便利的偏遠地區,如果完全依靠社會化的方式顯然不現實,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也可能會受到影響。因此,在保證總原則不變的情況下,有必要因地制宜地去進行規劃。
因此,方案提出“力爭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司勤人員和公車如何善后
龐大的司勤人員隊伍和公車數量是改革的另一大難點。
根據此次改革文件,對于司勤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將其簡單推向社會。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制定了規范處置辦法。通過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竹立家認為,現在各單位的司勤人員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龐大,通過內部消化的方式是能夠妥善安置的,不會給社會或者單位造成很大的壓力。而在公車拍賣方面,在當前的新形勢下,通過嚴格遵守拍賣程序、完善監督工作,公開透明,都是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