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1995年:工資趨于科學化引入年終獎機制
1985年,《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公布,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組成多樣化,公務員工資開始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組成。
為了獎罰分明,1993年頒發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對于考核優秀和稱職的工作人員可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1996——2003年:5次提薪公務員高低工資差6.6倍
1997年,經國務院批準,機關行政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此次加薪充分體現了對知識分子的重視,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1999年公務員再次加薪,將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通過這次調整,機關干部的高低工資差別為5.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2001年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
2001年為進一步擴大內需,國務院決定再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人均月工資增加80元,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4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2003年將職務工資由原來的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6.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2006年至今:工資未變動剛畢業公務員級別工資381元
2006年開始,國家統一了公務員工資級別,工資制度分為27級,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均歸入基本工資,從此公務員的工資包含公務員基本工資(由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構成)、津貼、補貼和獎金。
按照27級級別劃分,大學本科畢業的公務員在試用期滿后,級別和級別工資為科員25級2檔381元。
隨著消費水平的提高、中國經濟的發展以及八項規定的出臺等,公務員的收入水平和薪資成了大家熱議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