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又是一個嶄新的一年,作為廣大退休人員來講,他們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永遠是養老金的待遇,而養老金待遇能不能夠提高,也直接關系到每一個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提高,那么今年養老金的待遇還會不會繼續增長呢?2024年濰坊退休工資漲多少及調整最新標準是怎么樣的?下面就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詳情。
2024年濰坊退休工資漲多少及調整最新標準暫未公布,請參考最新的天津退休工資標準。
近日,濰坊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濰坊市2023年社會保險待遇調整落實情況新聞發布會。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市社保中心黨委書記、主任、新聞發言人王家吉;市社保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張愛軍;市社保中心黨委委員、四級調研員梁志剛向大家介紹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一、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
今年7月,市社保中心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7月底,全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調整發放工作圓滿完成。具體調整政策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以及建國前老工人。
按照國家規定,離休干部待遇調整與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安排,因此本次調整的范圍不包括離休干部。
(二)調整水平
2023年全省總體調整比例按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實行不同的調整辦法。
1.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部分相結合的辦法。
①第一部分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1元養老金。
②第二部分掛鉤調整。掛鉤的因素有兩個,第一個因素是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5%確定月增加額。第二個因素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2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4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8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
③第三部分適當傾斜。主要向高齡退休人員進行傾斜。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2.建國前老工人調整辦法。
抗日戰爭時期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作為計發2至4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四)所需資金列支渠道
1.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所需資金由省社保中心統一安排。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所需資金實行市縣分別統籌,從統籌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政策
今年10月,市人社局、財政局轉發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2023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我市部分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截至10月中旬,全市調整和補發部分已全部發放到位。具體調整政策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2年12月31日前,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原破產企業致殘程度五至六級已辦理退出生產崗位手續,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定期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此次一并參加調整。
(二)調整辦法
此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涉及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待遇:
1.傷殘津貼:對符合條件的一至六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135元、125元標準增加。
2.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的護理費每人每月調整為3535元、2828元、2121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對符合條件的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三)所需資金列支渠道
上述調整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調整補發情況
1.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補發情況。全市符合2023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條件的退休人員共66.01萬人,1-7月共補發養老金6.41億元。
2.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補發情況。全市符合2023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建國前老工人181 人,1-7月共補發養老金26.86萬元。
3.一至六級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待遇調整補發情況。傷殘津貼調整惠及632人,1-10月共補發96.85萬元;護理費調整惠及394人,1-10月共補發66.77萬元;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惠及2227人,1-10月共補發106.99萬元。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退休時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自治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全部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繳費年限×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