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退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后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下面是甘肅退休工資水平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參保單位,在甘中央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8號)精神和批復意見,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23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22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2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月增加22元。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2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2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
(三)傾斜調整
1. 2022年12月31日前,企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至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2、企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地區類別分別增加2元、3元、4元、10元和15元。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本次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234元的,調整到3234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參保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退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后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下面將詳細說明養老金的計算步驟,并舉例說明。
1.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 ÷ 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例如,假設退休年齡為60歲,根據人口平均壽命計算得出的計發月數為139個月。
2. 基礎養老金計算
基礎養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2 × 繳費年限 × 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一是要達到退休年齡,也就是眾所周知的,女職工滿50歲,女管理者滿55歲,女靈活就業者滿55歲(符合條件的50歲)男職工滿60歲。
二是要養老保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
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