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構成有哪些?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一般情況下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巢湖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準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重慶市現經國務院批準的艱苦地區是:一類地區有黔江縣、武隆縣、巫山縣、云陽縣;二類地區有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尚未制定)
四、其它工資
1、保留獎金:在1993年工改前,規定機關執行的獎金額度為:3個月工資,事業單位為3個半月工資,工改后該獎金項目取消,但保留了事業單位多出的半月工資。該保留獎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職工才有,執行當時的標準(每個人不一樣),之后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工沒有。
2、老糧貼:1965年開始執行的因糧食價格提高而發放的補貼。補貼數額不同地區、職工有差異,重慶地區大約在1.00~3.5元之間。1979年1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不再發該補貼。1993年工改對職工原有的該項補貼予以保留。
3、保留津補貼:原執行的69元保留津貼。
合肥某單位公務員,月到手三千多,公積金將近三千,年終獎六萬多。合肥的公務員工資差別主要在績效考核獎,高的到,10萬,低的3萬,市區包河、蜀山、廬陽、瑤海,縣區長豐、肥東、肥西、巢湖、廬江遞減。
合肥市公務員,年到手收入13-15萬左右,再加上公積金月3000左右,肥東肥西長豐高新區更高些。省直單位還有房補。
合肥市廬陽區某單位,入職2年,月工資到手3500元左右,公積金月2800元,每月給發餐補700,年底考核獎是大頭有7.5萬。
合肥市直某單位公務員,入職2年,月到手工資3500,公積金每月2900,年底績效考核獎75000。
合肥市直某單位,年純到手11萬多,不算公積金。
合肥市局機關公務員,入職2年,年終一次性獎勵發7萬多,公積金雙邊每月2600,每月工資3300。包河區要高一些,肥西年終發了8萬多。
廬陽區某街道辦公務員,入職3年,年收入15萬,算上了月工資,年底績效,還有公積金,還有一些別的小項。
肥西縣某鄉鎮公務員,入職4年,月工資+年底績效獎+公積金+其他雜項,一年全包18萬。
合肥市市直某單位公務員,四級主任科員,月到手工資4000,公積金接近3000,年底績效7萬9,合計16萬。
合肥某區公務員,研究生,月工資,3600,公積金2792,年底獎金各單位不一樣,7-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