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金的構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1、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標準是40元,同比減少了5元。
2、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每滿1年,增加1.6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體現長繳多得和社會激勵,在全國屬于略為偏低水平。
去年的標準分別是2元,同比減少了0.4元。工齡的單價縮水了。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和本人2020年12月底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0.97%。去年是0.79%,同比提高了0.18%。這一水平和其他地區橫向比較,算低水平。
即便如此,在全國也屬于低得很難看的數字了,低于1%全國罕見,對養老金水平偏高的退休人員不利,不足以體現多繳多得。
不過黑龍江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比例近年來有逐漸提高的趨勢。試比較,2019年0.76%,2020年0.79%,2021年0.97%。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五類特殊退休群體,額外增加養老金。調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向老革命傾斜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職工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齡老人傾斜
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按年齡分兩檔,額外增加養老。其中,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一、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
執行兜底政策。確保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退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