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三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三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計算方式:
1、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
(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賠償金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4、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3
7、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80%
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10、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配偶)30%(其他親屬)(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到60個月)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1廣安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24宜賓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7南充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