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宜昌市醫療保險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傷殘職工的傷殘待遇水平,市醫保局根據《關于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的通知》精神,對市城區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的1-6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進行了調整提高,并將在1月份支付到位。
據介紹,本次調整的具體標準為: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1-6級傷殘職工,從1月1日起,1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2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70元,3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4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5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40元,6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另外,本次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目前市醫保局已完成了市城區工傷保險基金供養的1-6級傷殘職工待遇調整和補發工作,并將在1月份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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