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致殘獲賠40萬元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成功化解了一起歷時1年多的農民工工傷賠償案,為農民工覃某爭取到40萬元賠償金,并當場兌現。
覃某系環江某木材加工廠農民工,2013年12月4日上午9時左右,覃某在車間操作刨板機時,右手不慎被卷入刨板機中,造成右手臂毀傷。被環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被河池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三級傷殘。事后雙方因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覃某向環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因該案涉及農民工工傷賠償問題,馬上進入“快立、快審、快調、快裁”的綠色通道。
為減輕雙方的訴累,徹底解決問題,環江仲裁委從實際出發,考慮到單位沒有為傷者繳納工傷保險,又是私人企業,日后傷者的傷殘津貼及養老等問題難以得到保障(按照相關規定,三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等)。在征得雙方當事人的申請和同意后,仲裁委同意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同意將“傷殘津貼”、“養老保險費”以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打包一次性付清。以此為基準,仲裁委再努力組織雙方“面對面”“背對背”等方式反復協商,耐心開導,說明利弊,解釋相關法律法規,最終,單位同意向覃某支付40萬元工傷補償金,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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