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那么2022年南昌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一)醫療待遇
1、醫療費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醫療費賠償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賠償額=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天數
4、輔助器具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輔助器具費賠償額=普通型器具的單價×數量
(二)傷殘待遇
1、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0%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1個月
(5)五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8個月
(6)六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6個月
(7)七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3個月
(8)八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1個月
(9)九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9個月
(10)十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7個月
3、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90%
(2)二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85%
(3)三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80%
(4)四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75%
(5)五、六級傷殘
在保留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發給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70%(五級)、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60%(六級)
(三)因工死亡的賠償金
1、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6個月
2、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
每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若該配偶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2)其他親屬
每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若該親屬為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48-60個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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