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最新消息,7月16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傷保險處了解到, 自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依據不同情況、按級別,每人每月增加90元至265元不等。
此次調整,是自治區自2004年以來第十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內容,仍舊是包括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提高后的待遇標準,追溯至1月1日起執行,涉及的提高差額將予以補足。
對因1-4級工傷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已按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調整養老金,養老金調整低于此次1-4級傷殘津貼月調整金額平均值243元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對已按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下發的通知精神調整養老金、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1-4級傷殘人員,養老金調整低于1-4級傷殘津貼月調整金額平均值243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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