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級傷殘工傷職工
每人每月增加331元
近日,西安市人社局下發通知,對全市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待遇標準進行提高,等級為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331元,上調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將于8月底補發到位。
調整對象和范圍:
12月31日前(含31日)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不包含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經死亡以及按有關規定一次性領取長期待遇終止了工傷保險關系的工傷人員;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不參加傷殘津貼待遇調整。
調整標準:
1.傷殘津貼:等級為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331元。調整后月傷殘津貼不足2371元的,調整到2371元。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低于2371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等級為5至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74元。調整后,月傷殘津貼不足1925元的,調整到1925元。
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處理回鄉的按月在原工作單位領取傷殘撫恤金的農民輪換工,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月撫恤金調整為1527元;因工致殘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月撫恤金調整為1372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符合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已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43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3.生活護理費:度生活護理費以西安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相關比例進行調整,目前的西安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未公布,在公布前,仍按照去年的標準執行。
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師
首次在我省開班
“近些年,勞動爭議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社保、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金。”
近日,在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師專業能力培訓發布會上,中國勞動學會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劉福平如是表示。
為了加強企業社會勞動爭議的預防調解工作,人社部中國勞動學會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啟動“爭議預防調解師專業能力培訓項目”,目前已在全國七八個省開始,該項目昨日在我省啟動,主要針對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和在校大學生,考核合格可獲得中國勞動學會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頒發的證書,該證書可以作為用人單位對持證人聘用、考核和能力評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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