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8〕93號)執行。報考音樂統考的考生,還須按要求選定一種聲樂唱法和一種樂器,現場確認后不得再作更改。
考點:浙江音樂學院(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考試時間:1月14日-19日。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點集中參加考試?忌鷧⒓涌荚嚨乃谂、報到時間和考試時間,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公布。
考生須按網上公布的所在批次的報到時間到考點報到,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身份證,領取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并了解考試編組、檢錄時間、考試時間、考場分布、考試規則和有關注意事項,熟悉考點環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域?荚嚠斎,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檢錄、候考和考試,逾期不補。
(一)考試科目:專業考試設視唱聽音、聲樂、器樂三門。
(二)專業滿分為100分(遇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公式:專業總分=視唱聽音成績×30%+聲樂成績×35%+器樂成績×35%。
(三)考試要求
1.視唱聽音:
(1)視唱:考生隨機抽取一道“簡譜”或“五線譜”視唱試題,根據老師所給該題第一個音的音高定調進行視唱。
(2)模唱:考生隨機抽取一道模唱試題,根據老師所彈奏的內容進行模唱。
2.聲樂:考生獨唱自選歌曲1-2首,背譜演唱,總時間不超過三分鐘。考生須自備正確、清晰的“五線譜”鋼琴伴奏譜一份,由考點統一安排鋼琴伴奏(每組考生進入考場前可與鋼琴伴奏老師合伴奏一次)。如提供伴奏譜不符合要求,考生須清唱。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3.器樂: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背譜演奏,總時間不超過五分鐘?荚u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4.考生在聲樂和器樂科目考試時,須與報名時選定的聲樂唱法和樂器一致;與報名確認不一致的,該科目不予評分。
考試成績于1月底前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一)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試費為每人次160元。
(二)考生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三)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凡與教育部規定不符或有考試違規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