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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深入開展,更好地貫徹“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進一步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學生個性化發展,根據《浙江樹人大學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轉專業的適用對象為浙江樹人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圃诩谛W生。學生在校期間有一次從入學專業轉入另一個專業的機會,插入新專業班級中學習,學籍管理與學生管理轉至新專業所屬學院負責,并按新專業畢業。一年級學生可以跨學院轉,二年級學生原則上在本學院內轉(家揚書院除外)。
本科在籍在校學生可在一年級或二年級的春季學期申請轉專業,?圃诩谛W生可在一年級的春季學期申請轉專業,審批通過后于新學年初轉入新專業就讀。
(一)優秀生轉專業基本條件
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自主申請校內轉專業,要求轉專業前無不及格課程、無補考、重修記錄,且各學期各科成績總分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30%。對于個別轉入專業,申請學生還需要滿足轉入專業對部分課程的附加條件。
(二)特殊轉專業基本條件
1. 專業興趣生
學生在某一專業上有明顯專長,并已取得相應成果(如已出版專著、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或在重大專業競賽中獲獎等),可申請轉入其特長專業。
無專長但對原就讀專業確不感興趣、無不及格課程的學生,可申請轉入感興趣的、高考錄取分相當的專業。具體條件如下:轉入轉出專業均有生源地招生的,則本人高考分數必須達到擬轉入專業相同生源地的最低錄取分;擬轉入專業無相同生源地招生的,則參考相關生源地高考錄取分,即擬轉出專業浙江生源錄取最低分必須不低于擬轉入專業浙江生源錄取最低分。
2. 身體狀況特殊學生
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或者經學校認定,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可申請轉入其他專業。
3.學習困難生
確因專業不適應,造成學習困難或確無能力修讀原專業相關課程的一、二年級學生,可申請轉入當年浙江省高考錄取平均分相對較低的專業。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
2.低批次錄取申請轉入高批次(由學校組織特殊考核的選拔除外);
3.本人高考類別與申請轉入的專業高考類別不同;
4.入學以來,因違紀曾受過學校處分;
5.在校學習期間已經轉過一次專業;
6.不符合轉入專業的錄取要求。
對于轉入專業,所屬學院提供該專業全年級學生人數10%以內的名額;對于轉出專業,原則上不限制轉出學生人數。
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原則上進行插班學習,若轉入專業每行政班需插班學生數較多,則視情況組建新的行政班;學生轉出后人數小于20人的行政班原則上不再設班,與同年級同專業其他行政班進行整合(外語類、藝術類專業視情況而定)。
轉專業工作于每年4月份啟動,當學期末完成,新學年開學前公布結果。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 各學院向教務處上報擬接收轉入學生的專業、名額數、審核錄取辦法、附加要求,由教務處匯總后向學生公布。
2. 符合轉專業基本條件的學生需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填寫《浙江樹人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附不少于300字的詳細陳述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負責備案并匯總報教務處。
3. 教務處審核后將申請材料送相關轉入學院。
4. 轉入學院對擬轉入學生進行考核和選拔,在兩周內將擬接收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
5. 教務處審核并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一周后報校領導審批。
6. 教務處校內公布轉專業結果、下發轉專業文件,并進行學籍異動。
7. 轉專業學生根據文件到轉入學院辦理相關注冊手續。
8. 家揚書院學生轉專業由家揚書院另行制訂細則。
1.學生轉專業后,自新學年起由轉入專業所屬學院管理,轉出轉入學院需做好交接工作。
2.學生轉專業后須修滿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并取得相應學分,達到轉入專業畢業學分要求后,方可畢業。
3.學生在原專業已修讀過且成績合格的課程,若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中的課程相同或相近,經相關教學單位確認后可作為轉入專業已修課程,承認學分;學生在原專業已修讀過且成績合格的、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中無規定的課程,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轉換為校級選修課學分。
4.為使學生合理安排時間盡快完成課程補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允許學生根據本人各學期的課程進度,在全校相同層次范圍內選擇課程補修。
6.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學年起按所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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