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編導類統考屬于國考,進入考場前要進行嚴格的安檢。建議所有考生考試當天8:00到達考點,在指定區域排隊等待安檢?忌M入考場只準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直尺、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透明筆袋等文具,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等物品,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和其他非考試用品進入考場,違者按作弊處理。貴重物品考點不負責保管,請提前處置。
2、考生憑《專業課統考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所有考生須在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開考后15分鐘,遲到考生禁止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所有考生不得離開考場。
3、考生進入考場,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答題卡規定區域內答題有效。在考試過程中務必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及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4、建議各位考生在報名時和報名后仔細閱讀報名系統中和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內容;在考試前一天下午,前往西北大學考點熟悉考場分布,并根據天氣情況提前規劃路線,合理安排出行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明確:攜帶手機等無線電、電子類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律認定為作弊,將取消當年高考所有考試資格,請考生務必注意。具體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四條之一:“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薄盀樗藢嵤┣翱罘缸锾峁┳鞅灼鞑幕蛘咂渌麕椭,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盀閷嵤┛荚囎鞅仔袨,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按嫠嘶蛘咦屗舜孀约簠⒓拥谝豢钜幎ǖ目荚嚨,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